申报分类
普通木材:没有濒危物种的监管条件(无F标志)。
非濒危木材:有濒危物种的监管条件(有F标志),需办理非濒危证明。
濒危木材:同样有濒危物种的监管条件(有F标志),需办理濒危物种证明。
进口木材报关所需资料
普通木材:需要原产地证明、植物检疫证明、熏蒸证明、贸易合同、装箱单和商业发票。
非濒危木材:在普通木材的基础上,还需国内办理的非濒危证明。
濒危木材:除了普通木材的资料外,还需国外提供的CITES证明(出口允许证明/砍伐证),以及国内办理的濒危证明。
木材进口基本流程
发货到港:将软木皮发往目的港口。
换单:在港口进行换单操作。
报检: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
报关:向海关申报。
缴税:根据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
熏蒸:原木通常需要熏蒸处理,板材则不一定。
货物放行:完成上述步骤后,货物获准放行。
木材清关时间
非濒危、濒危证明办理流程
非濒危办理:在线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将产地证明和审核通过页面的打印件盖章后寄至濒管办。受理通过后颁发证明,整个过程约需10个工作日,无需费用。
濒危办理:需提交国外出具的CITES证明(正本)、产地证明、植物检疫证明、熏蒸证明(复印件)以及林业局网站下载的表格。填写完毕后盖章,递交至进口口岸林业局。口岸林业局受理后,转至北京林业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方颁发濒危证明,整个过程需时一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