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包装的国际法规
联合国制定了《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规范了海运、空运、铁路、公路等危险货物的包装和安全运输。
中国法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生产企业和使用企业需要向海关申请相关检验和鉴定。
危险品类别
爆炸品
气体
易燃液体
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放射性物质
腐蚀性物质
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包装性能检验流程
代码申请:由包装容器生产企业向海关申请代码管理。
包装标记: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应有联合国规定的标记,并包含生产企业代码。
性能检验:周期性检验,包括跌落、堆码、气密、液压等性能测试。
检验合格:出具《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包装使用鉴定流程
申报主体:出口危险货物的生产企业。
申报要求:需进行危险特性分类鉴别,并提供分类鉴定报告。
现场检验:检查包装型式、规格、重量等是否符合。
证书出具:使用鉴定合格后,出具《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