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房屋可靠性鉴定报告(厂房安全评级)检测中心
一、常宁房屋可靠性鉴定
鉴定单元:根据被鉴定建筑物的构造特点和承重体系的种类,而将其划分为独立进行鉴定的区域。
子单元:鉴定单元中细分的单元,一般可按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划分为三个子单元。
构件:子单元中细分的基本鉴定单元。它是单件、组合件或一个片段。
二、评定等级
1.构件的评定等级
a-构件符合规范要求,具有正常的承载功能和使用功能
b-构件略低于规范要求,尚不显著影响承载功能和使用功能
c-构件不符合规范要求,显著影响承载功能和使用功能
d-构件极不符合规范要求,已严重影响安全
2.子单元评定等级
A-子单元符合规范要求,具有正常的承载功能和使用功能
B-子单元略低于规范要求,尚不显著影响承载功能和使用功能
C-子单元不符合规范要求,显著影响承载功能和使用功能
D-子单元极不符合规范要求,已严重影响安全
3.鉴定单元评定等级
Ⅰ级-鉴定单元符合规范要求,具有正常的承载功能和使用功能
Ⅱ级-鉴定单元略低于规范要求,尚不显著影响承载功能和使用功能
Ⅲ级-鉴定单元不符合规范要求,显著影响承载功能和使用功能
Ⅳ级-鉴定单元极不符合规范要求,已严重影响安全。
二、常宁房屋可靠性鉴定,厂房的结构布置、支撑系统、结构构件和连接构造的检查;
1、对地基基础的检查;对结构上的作用(包括各种荷载、温度作用、不均匀沉降及地震作用等)的调查分析、作用效应的分析和组合,必要时进行实测统计2、对结构材料性能和几何参数的检测和分析、结构构件的计算分析、现场实测,必要时进行结构试验;对建筑物结构功能及建筑构造的检查。详细检查应列出检查明细表,
3、对检查细目、检查要点、检查手段、检查所依据的标准和规范等做出规定,并列入检查结果,为下一步厂房的分级及综合评判提供详尽可靠的资料。
4、特殊情况下的检查对于使用条件复杂的建筑物,除按常规进行上述检查外,应特别注意检查受高温、低温、积灰、振动、腐蚀、湿热交替、大面积堆积和偶然事故等作用的部位和区段,同样应注意原设计存在问题或施工质量较差的部位。
5、对使用年代长久的厂房和构筑物,应注意检查结构或结构构件的老化和破损,如混凝土大型屋面板掉块,混凝土吊车梁轨道下混凝土垫层的破碎等。对处于地基和地下水不良的地区,应注意检查由于地基变形、斜坡滑动造成的建筑物的倾斜、墙体开裂、吊车溜滑等现象,注意检查由于地下水和工业废水造成的地基基础、桩基的腐蚀和地基蚀空的现象。
三、常宁房屋可靠性鉴定工作内容和程序:
1、制定综合检测方案并报房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进行技术审查批准;
2、调查收集房屋的建造、使用和修缮结构体系等资料;
3、建立总平面图、建筑平面、立面、剖面、结构平面、主要构件截面等设计文件;
4、现场抽取检测房屋承重结构材料的样品,构件抽样数量和部位应符合设计验算和相关标准规定,抽样部位应含有代表性的损坏构件;
5、根据实测的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按现有荷载、使用情况和房屋结构体系,建立合理的计算模型,验算房屋现有承载能力;
6、根据实测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按现有使用荷载情况和房屋结构体系,以本地区地震反应谱特征,建立合理的计算模型,验算房屋现有抗震能力并复核抗震构造措施;
7、检查房屋设备的运行状况;
8、综合以上证据参照相关规范形成房屋质量检测鉴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