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落地生效,成员国间的贸易壁垒逐步消融,为食品接触材料的国际贸易开辟了新的发展空间。本文旨在向出口企业提供马来西亚、泰国和印度尼西亚三国在食品接触材料方面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指南,帮助企业更好地融入目标市场。
一、马来西亚食品接触材料监管概述
马来西亚的食品接触材料监管主要由卫生部的食品安全与质量处负责。根据1983年《食品法》及其附属法规,该国对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性有严格规定,禁止使用可能将有毒物质迁移到食品中的包装材料。对于聚氯乙烯包装,马来西亚还特别限制了氯乙烯单体的含量。进口陶瓷器皿和婴幼儿奶瓶需满足特定的迁移要求,并须提供相应的分析证书。
二、泰国食品接触材料监管特点
在泰国,食品接触材料的监管涉及多个机构,包括公共卫生部、工业标准协会(TISI)等。1979年《食品法》是泰国食品接触材料管理的基础法律。TISI则负责制定具体的原材料标准。泰国对塑料容器的标识有明确要求,对进口陶瓷容器的检查也有严格的点控制措施。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6月17日,泰国发布新法规,对塑料容器的迁移限量和重金属限量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
三、印度尼西亚食品接触材料监管要点
印度尼西亚的食品药品管理局(BPOM)是食品接触材料监管的核心机构。根据No.18/2012《食品法》,印度尼西亚对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性有明确规定,禁止使用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材料。BPOM发布的《食品包装法规》详细列出了禁用和允许使用的材料及其迁移限制。进口商在印度尼西亚市场开展业务前,需进行产品注册并获得进口许可证,且所有进口消费品必须贴有印尼语标签。
四、出口企业应对策略建议
对于计划出口到上述三国的企业,了解并遵守目标市场的技术法规和标准至关重要。在马来西亚,企业需特别关注清真食品的包装要求;在泰国,由于监管涉及多个部门,企业应确保产品符合各部门制定的标准;而在印度尼西亚,企业需确保产品符合SNI标准,并准备好必要的证明文件。
通过深入了解并遵循这些技术性贸易措施,企业可以更加顺利地开展食品接触材料的国际贸易,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