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注销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注销税务登记: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国税、地税的正副本文件,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注销报告,以及填写税务注销表格(如有未用完的发票要先进行核销)。
登报公示: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公示,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公示内容通常包括公司准备注销,并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后一定期限内到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等事宜。
注销营业执照:在登报公示45天之内没有收到社会异议的情况下,可以前往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注销。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清算报告、工商局领取的表格、公司原始档案等。
注销银行账户:前往开户行注销公司银行账户。
注销代码证:前往质监局注销公司代码证。
注销公司印章:前往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例如公司类型、是否存在未了结的税务问题等。在办理注销前,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确保流程正确并准备齐全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