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抗震检测鉴定应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
房屋需进行抗震能力检测时,一般房屋应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析。
a. 抗震鉴定方法分为两级。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第二级鉴定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
房屋抗震能力综合评价。
b. 房屋满足级抗震鉴定的各项要求时,房屋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否则应由第二级抗震鉴定做出判断。
房屋抗震检测鉴定的适用范围
房屋抗震能力检测适用于未抗震设防或设防等级低于现行规定的房屋,尤其是保护建筑、城市生命线工程以及改建加层房屋。
1)房屋改变结构和使用用途,如加层、扩建、改建、大规模加固等;
2)续建工程(含烂尾楼工程);
3)灾后建筑检测鉴定(如火灾、地震、水灾、泥石流);
4)其他需要进行抗震设防,以及出具抗震鉴定报告
一、建筑类型为: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图书馆、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以及客运车站候车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场所,建议每5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评估工作。
二、一般居住型房屋,在使用年限满30年时,建议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并每10年进行次房屋安全鉴定评估。
三、当房屋达到设计的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建议每2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评估。
四、建立在河渠、山坡、软基、采空区等危险地段的房屋,建议每5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评估。
五、当房屋的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和阳台、雨罩、空调外机支撑构件等外墙构件及地下室工程,使用满30年,安徽房屋检测鉴定评估周期,建议进行房屋安全鉴定评估,并每10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评估。
六、当房屋需要建立悬挂阳台、玻璃幕墙、外墙贴面砖石或抹灰、屋檐等,建议每10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评估。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是指对房屋结构、构造和损坏程度所作的分析、鉴别和判断,是房屋安全检查的结果。
1、房屋安全检测的目的:
(1)为业主提供科学合理的维修方案,防止因维修不及时造成更大的损失;
(2)为开发商提供合理安全的施工建议,避免由于设计缺陷或施工质量导致后期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
(3)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加固措施。
2、房屋的检测范围:
一般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修工程三个部分,其中地基基础部分的检测内容主要包括:地基承载力验算与监测;倾斜观测;沉降观测;变形观测等。
3、房屋的安全等级划分:
根据《危险建筑鉴定标准》(GB50016-2014)的规定,《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规定的I类建筑物属于高耸物或高层建筑;《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的II类建筑物属于多层建筑和低层住宅;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的III类和IV类建筑物属于单层建筑和厂房。《危险建筑鉴定标准》中规定的V类建筑物属于棚屋和其他简易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