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归类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52号令)第二条,商品归类是指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商品分类目录体系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为基础,结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以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确定进出口货物商品编码的行为。
二、目录体系及商品归类依据
· 目录体系:《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简称《协调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WCO)主持编制的多用途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Zui新版本于2022年发布。
· 商品归类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以及海关总署发布的行政裁定和商品归类决定。
三、企业如何申报归类
· 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货物的实际状态确定。
· 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如实、准确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事项,并进行商品归类,确定相应的商品编码。
四、线上查看归类信息
可以通过“互联网+海关”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链接:http://online.customs.gov.cn/static/pages/mySearch.html)查看税目税号、税则注释、本国子目注释、归类决定、归类预裁定、重点商品表等。
五、归类预裁定介绍
· 归类预裁定是海关为了促进贸易安全与便利,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对进出口贸易活动的可预期性而制定的一项服务。
·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出口货物发货人可以在货物实际进出口前,就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向海关申请预裁定。
· 申请预裁定的企业需提交相关材料,并在货物拟进出口3个月之前向其注册地直属海关提出预裁定申请。
六、申请方式
详细了解归类预裁定业务流程指引,可查阅《【关税征管】一篇弄懂海关归类预裁定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