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认定标准
1.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学奖)。
2.获得以下奖项者:中国国家Zui高科学技术奖、美国国家科学奖章、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科普利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数学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
3.中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西班牙、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以色列、印度、乌克兰、新加坡、韩国的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即成员member或成员fellow,见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网站http://www.bic.cas.cn)。
4.近5年,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中的人才和团队带头人,以及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长期项目、文化艺术人才长期项目、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的入选者。
5.获中国政府“友谊奖”的专家。
6.近10年,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总部(见说明1)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同等职位的人员(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3人)。
7.近5年,担任过国际金融机构(见说明2)首席类负责人(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8.近5年,担任过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见说明3)首席类负责人(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9.担任过国际学术组织(见说明4)主席或副主席。
10.担任过化组织(ISO)标样委员会委员。
11.担任过境外世界知名大学(见说明5)校长、副校长。
12.担任过世界乐团(见说明6)首席指挥、艺术总监、首席演奏员,或近5年担任过声部首席演奏员。
13.担任过国际艺术比赛(见说明7)评委会主席、副主席。
14.近5年,获得过国际建筑奖(见说明8),文学奖(见说明9),电影、电视、戏剧奖(见说明10),音乐奖(见说明11),广告奖(见说明12)中Zui别个人奖项及国际A类艺术比赛(见说明7)大奖。
15.近5年,获得过国际工业设计iF奖的金奖或红点奖的奖,且为该设计奖项的主设计师(Teamleader)。
16.近5年,直接培养出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的主教练员。
17.近5年,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该技术被主流标准组织接纳为标准,或列为863等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或该发明人在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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