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要从事建设工程领域检测和房屋质量鉴定相关的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能力包括:工程质量检测能力覆盖1000多个标准和方法。拥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市政路桥工程检测、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设备、弱电系统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等资质。目前,拥有工程师、多名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等一批的检测团队,主要技术部门有地基基础检测部、结构工程检测部、节能检测部、房屋鉴定部、建材检测部,拥有检测各专项先进的仪器设备。并获得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证书。
房屋使用过程中常见危害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有哪几种?
答:
①房屋改建、装修过程中的不合理行为。如:拆改房屋的承重柱、梁及砖墙,扩大承重墙上原有门窗洞口的尺寸,在楼板或承重墙上开设洞口,改变房屋的间隔等。
②增加房屋的荷载。如:搭建阁楼,在屋顶加建房屋、长期堆放重物、超重使用等。
③周边建房或市政设施施工的影响,由于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而导致塌方或地下水流失,造成邻近房屋地基下陷、开裂或倾斜变形等。
危险房屋处理方式有哪些?
答:
①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②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③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④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荷载分类和荷载效应组合
3.1 荷载分类和荷载代表值
3.1.1 结构上的荷载可分为下列三类:
1.荷载,例如结构自重、土压力、预应力等。
2.可变荷载,例如楼面活荷载、屋面活荷载和积灰荷载、吊车荷载、风荷载、雪荷载等。
3.偶然荷载,例如爆炸力、撞击力等。
注:自重是指材料自身重量产生的荷载(重力)。
3.1.2 建筑结构设计时,对不同荷载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
对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或准值作为代表值。
对偶然荷载应按建筑结构使用的特点确定其代表值。
3.1.3荷载标准值,对结构自重,可按结构构件的设计尺寸与材料单位体积的自重计算确定。对于自重变异较大的材料和构件(如现场制作的保温材料、混凝土薄壁构件等),自重的标准值应根据对结构的不利状态,取上限值或下限值。
注:对常用材料和构件可参考本规范附录A 采用。
3.1.4 可变荷载的标准值,应按本规范各章中的规定采用。
3.1.5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或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标准组合设计时,对可变荷载应按组合规定采用标准值或组合值作为代表值。
可变荷载组合值,应为可变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组合值系数。
3.1.6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频遇组合设计时,应采用频遇值、准值作为可变荷载的代表值;按准组合设计时,应采用准值作为可变荷载的代表值。
可变荷载频遇值应取可变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频遇值系数。
可变荷载准值应取可变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准值系数。
3.2 荷载组合
3.2.1建筑结构设计应根据使用过程中在结构上可能同时出现的荷载,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荷载(效应)组合,并应取各自的不利的效应组合进行设计。
3.2.2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按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或偶然组合进行荷载(效应)组合,并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