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
已办理ODI境外投资备案的客户们,注意了!
记得按时办理存量权益登记,
以下操作说明,供您参考:
2024年直接投资
存量权益登记
操作指南
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包括境外直接投资(ODI)和境内直接投资(FDI)存量权益登记,其中,2020年起调整境内直接投资(FDI)存量权益登记方式,并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多报合一”年报。
外商直接投资(FDI)存量权益登记
“多报合一”
方式:企业自行申报
网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
(http://hn.gsxt.gov.cn)
时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境外直接投资(ODI)存量权益登记
方式:企业自行申报/银行代为申报
网址: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
(http://zwfw.safe.gov.cn/asone/)
时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一
外商直接投资“多报合一”
报送主体
2023年12月31日前依法设立并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
报送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报送方式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报送2023年度企业年报数据。
(http://hn.gsxt.gov.cn)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报告信息后,将年报数据共享至外汇局,企业无需再向外汇局报送年度报告。
“多报合一”报送步骤
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选择“企业信息填报”。
填报指引
温馨提示:
1.未按要求报送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2024年6月30日前,年度报告存在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进行补报或更正;7月1日起,年度报告存在未报、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资本项目项目信息系统进行补报或更正。补报2016年度及以前年度年报信息,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办理。
3.目前资本项目信息系统(银行端和企业端)FDI存量权益权益模块的查询、登记和修改功能均已开通,银行可通过相应功能为企业查询、登记和修改FDI存量权益数据。
4.请认真阅读填报须知,重点关注“应付外方股利”、“归属于外方股东的未分配利润”的数据填报规则。资产负债情况页面所有数据单位均为万元,所有选项都有逻辑校验功能,所填数据必须符合系统要求的逻辑规则。
5.境内投资主体应填写正确的联系方式,以便于外汇局对数据填报异常情况跟踪处理。
二
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
报送主体
202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主体(含金融机构、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
报送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报送方式
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
(http://zwfw.safe.gov.cn/asone/)
境外投资企业的境内投资主体应自行或委托银行报送;个人特殊目的公司的境外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应委托银行代为申报。
ODI存量权益登记报送步骤
进入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并登陆。
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9至第17位)
用户代码:quanyidj
初始密码:20150101Aa(若企业已修改,请使用修改后的密码)
点击选择“数据申报”-“存量权益”-“ODI存量权益登记”进行申报。
选择年份“2023”,其他查询条件均不用填写,点击“查询”按钮。
选中需申报的条目后,点击“新建/修改”按钮。
依次填写“境外投资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境外直接投资中方权益统计表”。其中,带*号为必填项。
填写完全部数据后,点击“保存”,系统保存成功即完成申报。
(操作步骤可参照外汇局数字外管平台首页“常用下载”【资本项目业务(企业版)】企业ODI存量权益登记功能操作指南)
填报指引
温馨提示:
1.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尚未注资(出资)或未发生业务,也需要进行ODI存量权益登记。
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境内投资主体共同投资一家境外投资企业,应由持股比例Zui大的境内投资主体作为存量权益登记责任股东;若持股比例相同,由相关境内投资主体约定其中一个作为存量权益登记责任股东。
3.请认真阅读填写须知,填写《境外直接投资中方权益统计表》,务必准确填报“境内股东持股比例”,填报币种为美元,如境外投资企业系由境内多个投资主体持股,应合并计算所有中方股东持股比例。提交保存过程中如遇提示“中方投资者持股比例不符”,请在备注栏说明情况,并保存。
4.部分易填错数据项填报规则:“境外投资企业应付中方股利”填写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给中方的股利。“归属于中方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余额”按中方股权比例或约定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后填写。
5.境内投资主体应填写正确的联系方式,以便于外汇局对数据填报异常情况跟踪处理。
6.未按要求报送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企业将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三
超时未报会怎样?
相关规定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按要求完成存量权益登记的,将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外汇局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对其业务进行管控,银行不得为其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如:境外直接投资、利润汇回、境外放款等)
相关处罚
在按要求补报并向外汇局出具说明函说明合理理由后,外汇局取消业务管控,对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依法进行xingzhengchufa。
错报、漏报怎么办?
2024年6月30日前,年度报告存在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补报或更正。
2024年7月1日后,年度报告存在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
(http://wzxxbg.mofcom.gov.cn)进行补报或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