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发明或实用新型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2.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3.申请主体适格;
4.发明专利的其他申请条件。
二、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和缴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申请,当事人缴纳专利申请费;
3.初审: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后进行初步审查;
4.提前公布:初步审查后即行公布;
5.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实质审查;
6.授权登记:审查通过后,授权发给发明专利证书,予以登记和公告。
7.申请所需材料:提交发明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并指定其中一幅作为摘要附图。
三、对申请人的要求
1.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其合法权利的继承人
所谓合法继承人,是指由于发明人去世,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专利申请权。
2.职务发明创造所属的法人单位
对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
3.合法受让人
非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或者职务发明所属单位自愿将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有偿或无偿地转让给予的人或单位。
4.共同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是指共同申请专利的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单位或者单位与单位。
5.外国人的专利申请资格
外国人包括外国公民和外国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