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一般会在公司成立第18个月后发出首份利得税报税表,公司收到报税表之后,需要在一个月内处理并交回。如公司是首次申报利得税,税务局会额外准予2个月的时间,即新公司可于3个月内填写并交回报税表,往后的报税不可做出延期申请。
许多香港企业为了方便管理和符合财务报告的常规要求,往往会选择特定的日期作为公司的年结日,其中12月31日和3月31日是两个较为常见的选择。可以选择申请延期报税,通常这类公司可以申请延期大约8个月的时间来完成做账审计和报税工作。这样安排能够为企业预留充足的准备和审计时间。正因为众多企业都选择了这两个日期作为年结日,所以每年的1月份和4月份会有大量的公司进行做账审计报税的情况。为了避免因错过审计时效而带来的不必要麻烦和损失,企业应当尽早安排做账审计及报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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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得税税率
在香港,无论从事何种行业、专业或业务,任何从经营活动中获得并在香港产生或源自香港的利润(不包括出售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的人士,均须依法缴纳利得税。
1、一般利得税税率
公司的适用税率(适用于2008/09及其后的课税年度):16.5%。
税局Zui新税收优惠,宽减2023/24课税年度百分之百的利得税,上限为三千元。
2、两级制利得税率
所有在香港有应课利得税利润的实体都可按两级制利得税率课税,除非该实体已有其他有关连实体被提名以两级制利得税率征税。利得税两级制适用于2018年4月1日及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
企业首200万港元的利润利得税税率降至8.25%,其后的利润则继续按16.5%征税。合伙业务等非企业法人,两级的利得税税率相应为7.5%及15%。同一集团的关联企业只可提名一家企业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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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得税课税范围
利用香港公司经营任何业务、服务获得来自于香港的利润(售卖资本性资产所获利润或蒙受的亏损则除外)均需纳税。反之,取得来自海外的利润则无须在香港纳税;即使将款项汇回香港,亦无须纳税。至于业务是否在香港经营及利润是否来自于香港,主要根据经营事实而定。
如任何人士出售楼宇或物业是属于营利计划的一部份,则该人士会被视为经营一项「业务」,并须就任何赚取的利润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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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到利得税表,如何处理?
1、首次收到利得税税表
首次收到利得税税表必须在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申报完毕,为避免税表超期不能及时报税,雅信国际建议公司在发生业务时,及时备存相关合同票据凭证,以备后续做账审计需要。
2、非首次收到税表分两种情况
(1)已经做账审计并申报了税务,且年结日选择在3月31日和12月31日的公司,这两个年结日的公司收到税表时可以交由税务代表申请税表延期(我司客户会第一时间申请延期,无需担心),一般可延期约8个月,这时做账审计的时间就非常充裕。在年结日到期后正常准备账务资料以供做账和审计即可。
(2)此前已经做账审计并申报了税务,但公司年结日不属于3月31日和12月31日的公司,这类公司收到税表,必须在税表下发之日起的一个月内申报税务,时间比较紧张,雅信国际建议公司年结日到期后,及时安排做账审计事项,避免税表超期产生不必要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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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税务申报流程
1、提供香港公司资料,发票/合同,单据等进行香港公司账务整理和审计;
2、在规定时间内将审计报告连同填写完毕的报税表,一同递交香港税务局;
3、香港税务局收到香港公司递交的报税表后,会依据香港公司提供的审计文件进行评税;
4、在评税工作完成后,税务局会发出载明应缴税款金额的缴税通知单;
5、需要缴税的香港公司则依据通知单上注明的费用,准备应缴税金(可采用现金、支票等形式缴纳),再次递交香港税务局;
6、在交完应缴税金后,会取得缴纳税金的收据,至此完成整个税务申报工作。
需特别注意的是2023年4月1日起,税局已不再接受税表“零申报”申报,必须提交佐证资料(即经核数的审计报告)一起报税,否则视为没收到税表。如您是此类公司,收到税表必须引起重视,如不清楚如何申报,Zui迟在什么时候前要申报,可联系我们的商务顾问,我们将根据您公司的情况,定制适合您公司的税务申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