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技公司申请ICP备案条件
深圳科技公司申请ICP备案的条件可以归纳如下:
一、公司基本要求:
公司注册:深圳市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
注册资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外资限制:企业股权架构中不能含有外资成分(如有外资需要按照外资流程申请)。
二、人员要求:
专业人员:具有跟开发经营活动相符合的专业人员。
从业人员数量及shebao:新设立公司具有至少3名从业人员,且这3名从业人员要缴纳3个月的shebao,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负责人资格:许可证负责人员、客户服务负责人员、网络与信息安全负责人需提供shebao证明。
三、网站及服务器要求:
公司网站:要具有相应的经营性质的公司网站。
域名备案:提供域名备案的证明材料,企业申请的域名已经通过域名备案系统备案。
服务器位置:企业网站的服务器必须在本省区域。
四、服务能力要求:
长期服务:能长期为客户提供服务,具有相关的能力。
信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
五、其他要求:
场地、设备:有必要的场地、设备和设施及技术方案。
法人及股东资格:公司法人和股东以及shebao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其他材料:根据深圳市通信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经营网站截图、ICP备案截图、服务器接入协议及资质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