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科技公司前海企业申请迁出的办理条件
外资科技公司前海企业申请迁出的办理条件可以归纳如下:
一、前提条件
地址异常:注册在前海的外资科技公司,如果公司地址出现异常,例如被列入失联失效名单中,可能会选择迁出前海。地址异常的原因可能包括地址挂靠前海但住所托管协议已过期、公司名称变更后未在商秘公司官网上做信息更新、提供虚假的地址证明材料,或连续两季度未登录商秘官网做企业信息的确认等。
自愿迁出:除了因地址异常被迫迁出外,外资科技公司也可以基于自身发展需要自愿选择迁出前海。
二、办理条件
领取准迁入通知书:如果外资科技公司计划迁入其他区域,需要先领取到迁入地的准迁入通知书,以确认迁入地是否允许公司迁入。
准备必要材料:
申请报告:需明确写明公司情况和迁出深圳的原因。
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
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如为外资企业,还需提交迁出地市场监管局出具的征求意见函(原件)。
所有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
办理迁出手续:携带上述材料到公司原来注册的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迁出手续。
提交迁入材料:按照迁入地的要求,准备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公司登记机关移交的经封存的公司登记档案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迁入地)、经办人身份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