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幼儿园安全检测报告 房屋结构安全检测
一、建筑抗震结构设计的基本要素1、在抗震设计中有意识、有目的地控制薄弱层(部位),使之有足够的变形能力又不使薄弱层发生转移,这是提高结构总体抗震性能的有效手段。2、一个抗震结构体系应由若干个延性较好的分体系组成,并由延性较好的结构构件连接协同工作。例如框架――剪力墙结构由延性框架和剪力墙两个分体组成,双肢或多肢剪力墙体系组成。3、构件在强烈地震下不存在强度安全储备,构件的实际承载能力分析是判断薄弱部位的基础。4、强烈地震之后往往伴随多次余震,如只有一道防线,则在次破坏后再遭余震,将会因损伤积累导致倒塌。抗震结构体系应有可能数量的内部、外部冗余度,有意识地建立一系列分布的屈服区,主要耗能构件应有较高的延性和适当刚度,以使结构能吸收和耗散大量的地震能量,提高结构抗震性能,避免大震时倒塌。5、要使楼层(部位)的实际承载能力和设计计算的弹性受力的比值在总体上保持一个相对均匀的变化,一旦楼层(部位)的比值有突变时,会由于塑性内力重分布导致塑性变形的集中。6、要防止在局部上加强而忽视了整个结构各部位刚度、承载力的协调。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1)甲类建筑,地震作用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高的要求。2)乙类建筑,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高的要求;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对较小的乙类建筑,当其结构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除本规范有具体规定外,对乙、丙、丁类建筑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各类建筑结构的抗震计算,应采用下列方法:1)高度不*过40m、以剪切变形为主且质量和刚度沿高度分布比较均匀的结构,以及近似于单质点体系的结构,可采用底部剪力法等简化方法。2)除1款外的建筑结构,宜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3)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甲类建筑、较高的高层建筑,应采用时程分析法进行补充计算。
1.鉴定标准掌握也不相同,鉴定报告的格式、内容不统一、五花八门、结论分析简单、富于表面。
2.对鉴定的建筑物的实际情况调查不清,资料收集不全,对无资料的老旧建筑所需的现场调查、检测、基础勘测等有效手段补充不足,导致鉴定的结论不全面、不准确。3.对建筑材料强度等级检测方法单一,没有考虑与其他手段的结合,相关重要构件没有进行检测,导致得出的结论反映深度不够、验算不准,容易留下安全隐患。4.对鉴定报告依据规范缺乏严格区分,不同结构形式采用相同方法进行结构鉴定及验算,会导致鉴定结论不准确。5.有的鉴定报告只重视材料强度检测及单个承重构件的相关验算,而忽视了如建筑物平面形状不规则、刚度不均匀、结构体系不合理等问题,在鉴定报告中没有表述。6.对非承重构件没有进行鉴定,出现易忽视的安全隐患。7.忽视对既有建筑的基础承载力及变形是否满足结构的要求,对无资料的建筑没有补充勘测等。8.有的鉴定报告给出的鉴定结论模糊、不明确、表述不清楚。9.对既有建筑的改造及使用,如有特殊要求的能否实现,在报告中没有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