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表: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提前开工核准)申请表。
2.项目批准文件:
·项目第一次报建的,提交计划立项批文或财政部关于建设资金安排的批文。
3.土地与规划许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4.施工与监理合同:
·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关键页。
·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5.资金与财务证明:
·建设项目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6.安全生产许可: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其他相关文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
·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建设工程消防监理管理方式告知单。
·质量监督委托书及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
·项目总监注册执业证书。
·属于承诺书1中按照工程造价确定直接发包的项目,需提交预算书、监理酬金审核文件或审计专业局出具
的预算审计报告。
·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确认表。
·外地施工、监理企业应已在市住房和建设局进行企业(包括建造师和总监)信息确认。
·法律法规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