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注册商标,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应以书面形式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对于已经申请但尚未核准注册的商标,可以办理转让手续。本文将为您介绍在泰国转让商标的流程。
一、 提交申请
根据泰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所有人可以在泰国向商标局申请注册转让商标。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
4.申请文件是外文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二、 审查
在泰国申请转让商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已经注册的商标的所有人,否则无法进行转让。
2、如果不是原注册人,需要原注册人出具同意转让的公证书。
3、必须签订转让合同,并提交给商标局备案,否则无法进行转让。
4、商标受让人必须具备从事与该商标相一致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如果受让人没有从事与该商标相一致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则无法进行转让。
5、受让人必须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范围,否则不能进行转让。
6、对已经在官方使用的商标而言,如果该商标已经被许可给他人使用,那么该商标就不能进行转让。
7、如果对未注册的商标进行了许可,那么也不能进行转让。
三、 公告
商标的转让,应在公告期内进行,但涉及国家、政府或有关组织之间的商标转让不在此限。经商标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对该转让商标提出异议。商标局对提出异议的申请或异议理由不予支持的,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和受让人,并说明理由。
四、 核准转让
1、在泰国,如果转让申请已经被注册并同意转让,则该商标可以作为转让申请的基础。
2、在核准转让之前,申请人必须提供一份书面声明,说明该商标已经转让给他人,并明确表明该转让已得到注册主管机关的许可。如果商标注册申请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转让,或者虽然进行了转让但没有得到主管机关的同意,那么该商标将被视为未有效地进行转让。
3、如果申请人不能提供或无法提供所需的文件,则将需要进行额外的信息检索和分析。
五、 发证
商标经核准注册后,申请人在商标证书上签字盖章,即完成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