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一样的产品侵权判定
1.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判断两个外观相同的产品是否构成侵权,需要参照外观设计分类表,并结合商品销售的客观实际情况,审查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
2.如果两者不属于同类产品,那么就不构成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
两个产品的外观看起来一模一样,但如果它们分属不同的商品类别,那么其中一个产品并不会因为与另一个产品的外观相似而构成侵权。
如何规避
1、确定保护范围。应确定法律所规定的保护范围。其保护范围以在照片或图片中所呈现的外观为准。
2、确定是否类似或相同。可对侵权产品与被侵权产品是否为同类同用途或相似产品进行对比。
3、要部观察,整体判断。用普通消费者眼光将两种商品的整体要部进行对比。若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被侵权商品完全相同,那么此产品一定构成了侵权行为,被侵权产品可进入司法保护;若被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大体要部方向大体相同,整体上相似,那么也可以纳入侵权行为,进行司法保护;若不符合以上两种情况,则不构成侵权。
不构成侵权的情况
(1)色彩的差异,一般不单独作为判断近似的条件。
如家具、电器等三维立体造型的要以形为主,图案、色彩为辅;地毯、壁纸、花布等要以图案为主,形状为辅;色彩的差异,一般不单独作为判断近似的条件。
(2)局部细微变化不作为判定标准
通过肉眼从整体直接对比,外部结构并无太大区别,仅仅在局部有细微变化的,那么就可以判断为侵权产品。
(3)产品的大小、材质、内部构造,不得作为判定两者是否相同或者近似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