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对版权的保护不像英美那样,而是根据国内法。在西班牙,版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或者作品首次出版后的第50年终止。如果作者死亡后,作品尚未完成,则需要在作品首 次出版后第50年终止版权保护。
版权的登记和保护可在西班牙国家版权机构进行,也可以通过国际版权公约进行登记和保护。国家版权机构会审查并登记著作权人提交的作品、登记申请、登记证书等信息。如果要在西班牙获得版权保护,可以向西班牙国家版权机构申请,也可以在西班牙当地的公证处办理。如果没有本国国籍或者居民身份,可以在欧盟其他成员国申请。
一、 作品类型
西班牙版权法包括两种类型:
1、人身权,包括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2、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和出租权。其中,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是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出租权是指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并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除上述人身权和财产权外,西班牙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权利,如公开表演权(对表演者作出特别规定)和公开播送权(对广播组织作出特别规定)。根据西班牙现行法律,在西班牙,保护作品完整权不适用于合作作品。
二、 著作权人
著作权人是指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作品中有作者的名字,或者有合同约定由他人承担责任,则作者、著作权人和作品中的其他作者应被视为著作权人。在西班牙,除了自然人之外,还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国家。由于《民法典》规定了法人对其名称享有专有权,在西班牙,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都可以作为著作权人。
在西班牙,著作权人的名称可以是一个或多个自然人,也可以是一个或多个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如果是法人,则该法人应被视为著作权人。如果作品由多个著作权人创作,则著作权人也可以被视为其他作者。
在西班牙,作品完成后即可获得版权保护。
三、 申请程序
1.准备相关文件:申请人需要填写完整的版权登记申请表,并向国家版权机构提交相关文件。如果是外国人,则需要提供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需要提供公证过的委托书。
2.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将所需文件提交至国家版权机构,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3.等待审查结果:国家版权机构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初步审查,如果发现与在先申请有冲突的情况,则会将该申请退回申请人。如果没有冲突,则将根据作品登记申请表中的内容进行审查。
4.领取证书:国家版权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查后,会向申请人发放登记证书。
5.领取授权书:申请人取得登记证书后,可以将其授权给代理人进行代理。如果要撤销登记证书,必须向国家版权机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