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单元的一般安全性的型式批准指令(661/2009/AT)。该法规的目的如下:
履行机动车生产、使用过程中遵守道路结构和交通安全的义务保护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
该法规是在欧盟发布的661/2009号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的,规定了机动车辆和挂车生产的零件、部件、系统和单独技术设备的安全批准条件。
法规附件包含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强制性法规清单(附件3)。清单中列出的主要产品组包括:
01远光或近光头灯
03 机动车反射器
04 机动车及其挂车的后牌照明
。06 机动车及挂车信号灯
08 机动车前照灯
10 电磁兼容性
12 发生碰撞时保护驾驶员免受转向影响
13 车辆制动器。14 安全带扣件16 安全带、约束系统、儿童约束系统17 座椅、连接件和头枕
19 机动车前雾灯
28 声音警告装置
。34 预防火灾
38 机动车和挂车后雾灯
。43 安全裔
44 机动车辆中的儿童紧固件
79 转向器
欧鼎公司,在我国和欧盟国家的机动车、零部件、系统和独立技术单元的市场上,遵守欧盟指令并根据我国和欧盟现行的标准遵守欧盟安全标准,并在适当情况下允许在产品上贴上E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