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和欧盟国家,所有机动车和挂车上安装各种零部件、系统和独立技术装置都需要进行型式核准。这包括欧盟国家的指令和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颁布的法规,这些法规适用于shijiegeguo,包括欧盟国家
欧盟颁布的指令数量为 100 项,而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颁布的法规数量约为130项,其数量可根据需要增加。这两项应用的主要目的都是确保机动车辆和设备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并保护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
我国发布。
所有针对欧盟国家发布的指令均已在与欧盟协调研究的范围内作为法规进行了协调并生效,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的几乎所有法规均已在
E标志的申请是在科技部颁发的型式核准条例(661/2009/AT)范围内进行的,涉及机动车及挂车、系统、部件和独立技术单元的一般安全。
属于该法规范围内的机动车及其拖车的零部件、系统和单独的技术机构都要经过主管部门的测试和检查,如果获得批准,则允许批准这些产品。
我公司,为了将机动车和拖车的零件,部件,系统和单独的技术设备投放到欧盟委员会的市场上,在我国按照法律规定和欧盟安全标准按照E标志批准产品是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