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到台湾的货物可申请《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简称 FORM H),以下是具体的申请流程:
企业备案: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企业需先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若企业在 2019 年 10 月 15日后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会自动同步完成原产地企业备案;若此前未完成原产地企业备案,则需要通过 “互联网 + 海关” 或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原产地证书综合服务平台向海关备案5。
上传相关资料:申请备案时需上传营业执照、对外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企业公章、企业中英文印章等扫描件提交审核,海关审核通过后,企业获得备案号5。
产品预审(生产型企业):由企业申请,对货物提交的预审信息真实性负责,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通过 “互联网 + 海关”或中国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 原产地证书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操作5。
提供详细信息:申请预审时需要提供生产商、主要原材料或零部件信息,以及主要原材料或零部件的国产证明文件等资料5。
海关审核:海关工作人员通过产品信息判定产品是否具备中国原产资格。符合各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标准的,申请予以审核通过;不符合的,申请予以退回;根据产品信息难以判定产品原产情况的,开展书面核查,书面核查仍难以判定的,按规定发起实地核查,申请人应配合开展核查5。
证书申请:
登录平台:企业在获得产地证备案号后,登录中国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5。
填写信息:进入产地证申报板块的新建产地证,缮制产地证,根据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和 “货物信息” 等内容。
发送审核:缮制完毕后点击发送,系统会直接发送给海关进行审核。
审核签发:
海关审核:海关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会显示申报正确。
领取证书: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 完成自助打印(含电子签名和印章),或使用空白证书打印后签字盖章,即可获得FORM H 产地证。
申请 FORM H 产地证时的注意事项:
申请时间:开船前就要办理产地证,台湾不接受后发证书。货物出口报关之日起 90天内可申请后发(含更改、重发)原产地证书,后发(含更改、重发)证书签证要求按普惠制补发(含更改、重发)证书的签证要求执行,后发(含更改、重发)的原产地证书自货物出口报关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证书内容填写: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证书上的各项内容,如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的详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若无传真或电子邮件,应填写“无”);运输方式及路线、货物信息(包括货品名称、包装件数及种类、《协调制度》编码、数量、唛头或包装号等);并按照规定标明货物申报适用优惠关税待遇所根据的原产地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