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也属于注册境外公司,我们都知道境内企业出海投资是需要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境外投资备案(如ODI备案),那个人名义去注册海外公司是否需要办理境外投资备案?
从相关政策规定来,大陆个人注册香港公司是不需要进行登记备案的,只需要满足香港公司注册的相关条件,遵循办理流程正常办理就可以成功注册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境外投资备案是否需要办理主要是看个人的钱是不是需要从境内转到境外。个人设立香港公司或者其他离岸公司,如果单纯做贸易,不需要对注册资本进行实缴(香港、新加坡等地公司不需要实缴),那么就不涉及钱转出去的问题,自然这种情况是不需要进行境外投资备案的。
如果个人设立的境外公司要进行海外投资、持有资产等,涉及到大额资金从国内账户转入到境外公司账户中去,那么就需要进行备案,否则钱没有办法出境。
个人名义境外投资需要办的是37号文备案。
37号文全称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其主要规定的是境内居民(境内自然人),以投融资为目的,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内企业权益出资,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并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对境内开展返程投资,应向商业银行申请外汇登记的相关问题。
按照“37号文”法规规定,在境外融资上市架构中,所有在境外架构中持有股份的中国籍自然人都需要办理37号文登记保证外汇合规,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
1、中国企业创始人;
2、中国企业的其他中国籍自然人股东;
3、中国企业上市前的ESOP激励已行权员工。
在境外上市搭建红筹/VIE架构时,境内自然人在设立了境外控股公司后、设立WFOE之前,应向外管局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37号文登记是目前我国境内自然人唯一合法合规地持有境外公司股份的方法,并且登记后的37号文也是境外资金调回境内的合规资金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