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认证办理事宜:
1、关于取防爆合格证所需资料和样品说明:
需提供书面检验合同(一式三份)、与防爆有关的图纸(两份)、产品企业标准/技术条件(两份)、产品使用说明书(两份)、产品出厂试验报告(原件)、产品质量保证文件(如果有,复印件)、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样品(如为n型或浇封型,需3~5台样品,浇封型的还需另提供未浇封前的部件;有透明件的需提供玻璃3块;委托表面电阻试验的需提供样块≥150×60×3mm;特殊的拆装工具)。
2、关于取证时间说明:
图纸、样品齐全,且都符合标准规定,没有特殊复杂试验,一般为两个月内。
3、关于取证费用说明:
根据产品的防爆标志、产品复杂程度、大小、有无复杂试验项目、考虑代表型号。一般为10000元左右,代表型号每个另加10%。大型成套产品、系列产品、中心收费标准中未列的,按照《合同评审程序》执行,协商确定。
防爆证书其他情况:
一、防爆合格证持有人名称/地址发生变更:
1、 原持有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原公章;
2、 现持有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现公章;
3、 工商局变更证明;
4、 原防爆合格证原件;
二、对持有的防爆合格证/检验报告发现有错误现象:
1、电话和中心办公室沟通(),由中心办公室进行核实,若发现确实有错误,告知证书持有人将原防爆合格证/检验报告退回中心办公室;
2、 中心办公室收到错误的证书后安排原处理人员按照纠正措施进行处理。
三、对原防爆合格证防爆标志进行变更:
1、电话和中心办公室沟通(),由中心办公室到档案室进行查看,对于不需要试验就可发证的,由中心办公室通知证书持有人将原防爆合格证退回中心办公室,中心办公室安排原处理人员进行处理;
2、对于需要增加试验才能变更的,中心办公室通知证书持有人重新寄送样品,进行补充试验,若试验结果满足证书变更要求,方可进行证书变更。
四、对原防爆合格证企业标准进行变更:
1、 将新企业标准寄送到中心办公室,由中心办公室安排原处理人员进行审查,重点是变更部分;
2、若不需要补充试验就可变更的,由中心办公室通知证书持有人将原防爆合格证退回中心办公室,中心办公室安排原处理人员进行处理;
3、对于需要增加试验才能变更的,中心办公室通知证书持有人重新寄送样品,进行补充试验,若试验结果满足证书变更要求,方可进行证书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