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外客户会对进口产品提出近乎苛刻的要求,但企业也不能认为是对方故意找茬,因为对产品质量提出额外要求,怎么说也不为过。例如,欧盟颁布的玩具新指令被誉为“史上严”,除了规定严苛的机械和化学检测项目,还要求生产企业提供技术档案。
一、出口退运所需单据:
退运说明,退运协议(双方签章),换单保函,箱单,发票,合同。
(以上从货代那里拿到的数据)
*国税局
税务局出具证明
1、已办理退税的货物:持主管退税机关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补税联系单》向主管征税机关办理已退税款的补缴手续。补缴后持盖有主观征税机关及国库章的税收缴款书、出口销售发票、进口提单等凭证向主管征税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税已补税证明》。已补税的退运货物经加工修理又重新出口的,持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销售发票和《《出口商品退税已补税证明》、税收缴款书原件重新办理退税申报。
2、已申报未退税货物。货物发生退货而转为内销或部分内销的,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税已补税证明》。其应退税款不在退税。
3、未申报退税货物。由出口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原始凭证号码,经主管退税机关审核后,在书面申请报告及原始单据上签注“未办理”字样;如属部分退货的,则在出口报关单上注明退货数量及商品编码。
海关方面:
进口方退运货物出运后,出口方收到退运货物的发票、箱单、提单、清关报关单,协同原始出口的报关单、发票、装箱单、退税部门的《出口商品退税已补税证明》(如未申报退税则不用)、核销单退税联、海关制式退运货物情况说明、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交货代办理清关事宜。
经过再加工后出口,与正常出口类似,只是原始报关还要给海关,以便海关加注。
出口货物退运要什么资料?
一、办理出口货物退运需要提供的资料:
1、原出口报关单
2、原出口箱单、FP、合同
3、收发货人双方关于退货协议
4、企业关于货物退运说明
5、退运进境的报关单、FP、合同
6、若属加工贸易,还需要提供加工贸易手册
7、海关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开放,仍是指引未来的关键词。《意见》提出,推动服务贸易制度型开放。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建立相应管理制度,负面清单之外的跨境服务贸易按照境内外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待遇一致原则实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