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粤港两地车牌条件
企业资质方面,必须是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公司在广东省内投资设立的企业,并且成功被纳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这意味着企业在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等方面达到了一定的标准。
无纳税要求是该类企业申请粤港两地车牌的一大优势。通常情况下,其他类型的企业申请车牌可能需要满足一定的纳税额度,但对于外资高新技术企业来说,无需提供纳税证明,大大降低了申请门槛。
在指标申请灵活性方面,已以纳税条件获得投资类指标的企业,若申请资格类、人才类、捐赠类或其他基于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指标时,不再受原投资类指标内承单位纳税情况的限制。这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机会,使企业能够根据自身发展需求灵活申请不同类型的指标。
例如,根据相关数据统计,自政策实施以来,已有众多符合条件的外资高新技术企业成功申请到粤港两地车牌,享受到了便捷的跨境交通服务,为企业的业务拓展和交流合作提供了有力支持。这些企业在申请过程中,充分利用了政策的优势,简化了审批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申请成功率。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粤港两地车牌申请材料清单
1. 企业设立与变更文件:
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回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这些文件是企业合法设立和变更的重要凭证。
2. 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
3. 商号登记文件:
商号为香港公司的,需提交《商业登记证》、《公司注册证书》(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或《法人团体的商业登记申请书》(香港无限公司提供)。
商号为澳门公司的需提交《商业登记证》(登录及附注)。
商户为自然人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士需提交护照及护照的广东省内公证翻译。
商户为海外公司的,需提交海外商业登记证(经广东省内公证处或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翻译的中文翻译本)。
4. 高新技术企业证明: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这是申请的关键材料之一,初次申请时需提供,后续车牌延期则无需重复提交。
5. 车辆与车主关系证明:
若车主与商号名称不一致,需提交相关隶属关系证明。比如商号为香港有限公司的,需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周年申报表》;商号为澳门公司的,需提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证明》;商号为海外公司的,需提交海外公司股权关系文件,并由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进行证明及翻译。
6. 驾驶人资料:
回乡证、身份证、内地驾照(复印件,印在一张 A4纸上)。驾驶人的这些资料用于验证其身份与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