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传统路径-ODI
境外投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
投资主体开展境外投资,应当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其地方发改部门(以下简称“发改委”)、商务部及其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商务部门”)分别履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手续,并在完成发改委和商委核准或备案后在注册地银行直接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并由银行(根据发改委核准/备案通知书所载的项目投资额/中方投资额)相应授予资金出境额度。投资主体在发改委和商务部门办理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手续没有先后顺序,申报通常基于公司属性及属地原则,以下是发改委、商务部门各自审批层级、要求的
境外投资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居民、企业或国有机构将资金或资产投资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行为。境外投资可以是直接投资,也可以是间接投资。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购买或设立海外企业的方式在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投资,例如在境外购买土地、厂房、设备等并经营企业。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购买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工具来间接参与境外资本市场。境外投资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机会,降低风险,拓展市场,促进经济增长。
境外投资可以帮助企业拓展市场,开拓新的业务领域。
境外投资可以通过技术转让、人才培养等方式促进本国产业升级和创新能力提升。
境外投资可以获得海外资源,提高企业在全球市场中的竞争力。
境外投资可以分散风险,降低受国内经济波动影响的程度。
境外投资作为一种重要的国际经济活动,对于促进国际合作、增加财富、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