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征收税款的两种主要方式,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区别:
定义与依据
核定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这种方式主要是在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采用。
查账征收:也称 “查账计征” 或“自报查账”,是指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自己的财务报表或经营情况,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税收入、扣除项目及金额等,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先自行计算缴纳税款,由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如有不符时,可多退少补的一种征收方式。
适用对象
核定征收: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纳税人;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纳税人;
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纳税人;
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纳税人;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纳税人;
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纳税人。
查账征收: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和提供生产经营情况,并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计税依据
核定征收: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按照一定的方法和标准核定其应纳税额。常见的核定方法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定额征收是直接核定纳税人每年应缴纳的固定税款金额;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则是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再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进而计算出应纳税额。
查账征收:以纳税人的账簿记载为基础,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准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项目,以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
税款计算方式
核定征收:
采用定额征收方式时,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即为税务机关核定的固定税额。
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其中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所得额 = 成本费用支出额 ÷(1 - 应税所得率)× 应税所得率 。
查账征收: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是通过准确核算收入减去成本、费用、损失等后的余额得到。
纳税申报要求
核定征收:纳税申报相对简单,纳税人通常只需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应税所得率等,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缴纳税款即可,无需像查账征收那样详细填报各种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查账征收:纳税人需要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详细说明其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情况,以便税务机关审核其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准确。
税收征管成本与风险
核定征收:对于税务机关来说,征管成本相对较低,因为不需要对纳税人的财务账目进行详细审核。但由于核定的税额可能与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存在一定偏差,可能存在税收流失的风险;对于纳税人来说,纳税风险相对较低,因为税款是按照核定的标准缴纳,只要按时足额缴纳核定税款,一般不会面临税务处罚。
查账征收:税务机关需要花费更多的人力、物力对纳税人的账目进行审核,征管成本较高。纳税人的纳税风险相对较高,如果财务核算不准确或存在虚假申报等情况,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的调整和处罚,需要承担补缴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等法律责任。
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核定征收:企业的财务管理相对简单,无需建立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因为税务机关主要依据核定的标准征税,而不是企业的实际账目。这可能导致企业在财务管理上缺乏规范性,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成本控制。
查账征收: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财务核算体系,准确记录各项经济业务,规范财务管理流程。这有助于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数据支持,但也需要企业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财务管理。
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各有优缺点及适用范围,纳税人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如财务核算能力、经营规模、行业特点等,选择适合自己的征收方式,要严格遵守税法规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