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用RoHS测试的产品有哪些?RoHS2.0测试 2011/65/EU指令从2013年1月3日开始执行,2011/65/EC指令检测物质为RoH,6项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联苯醚(PBDEs);拟增四种优先评议物质: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正丁基苄酯(BBP),邻苯二甲酸(2-己基)己酯(DEHP),六溴环十二烷(HBCDD)。
不适用RoHS测试的产品有哪些?
a)用于保护国家安全的武器、军需品、用于特殊军事用途的战争材料 ;
b)设计送入太空的设备;
c)专为另一种不在本指令管制范围内或排除在此指令外的设备而设计并将被安装在其上的,只有作为该设备的一部分才能实现其功能,并且只能被同样特殊设计的设备替换;
d)大型固定的工业工具;
e)大型固定设备;
f)人或货物的运输工具,不包括未经型式认证的两轮电动交通工具;
g)只为专业用途而制造的非公路移动式机械;
h)有源植入医疗器械;
i)由专业人员设计、组装和安装的利用太阳光在特定场所为公众、商业、工业和住宅等长期提供能量的太阳能电池板;
j)专门设计用于研究和开发,并且只是企业与企业之间可用;
除了不适用于RoHS指令的产品外,还有一些产品满足RoHS指令产品的定义,由于现有的技术手段无法找到更合适的替代品或者即便有替代品却代价高昂不符合当前社会经济效益需求,无法避免有害物质的过量使用,以及有些特定产品AnnexII中限值不满足要求,对于这些特定产品,RoHS指令在附件III和附件IV中给予了豁免以及限制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豁免不是一直都有效的,RoHS豁免的每一条款都有相应的有效期。企业需实时关注RoHS豁免的Zui新动态,及时更换产品中已失效的豁免材料!针对不同的产品检测的费用和周期都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