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体系商标制度概述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指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除了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这一途径外,还可根据《马德里协定》或《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由各马德里联盟缔约方的商标主管机关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统一管理。
成员国
截至2021年5月,马德里联盟共有108个缔约方。其中纯《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有53个(注:波内赫-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群岛、库拉索、圣马丁、根西岛并非独立缔约方,而是独立国家的海外属地,但仍可单独指定):阿富汗、安提瓜和巴布达、澳大利亚、巴林、文莱、波内赫-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群岛、巴西、博茨瓦纳、加拿大、哥伦比亚、库拉索、丹麦、爱沙尼亚、欧盟、芬兰、英国、格鲁吉亚、根西岛、加纳、冈比亚、希腊、印度尼西亚、爱尔兰、以色列、印度、冰岛、日本、柬埔、韩国、老挝、立陶宛、马达加斯加、马拉维、墨西哥、马来西亚、挪威、新西兰、非洲知识产权组织、阿曼、菲律宾、巴基斯坦、卢旺达、瑞典、新加坡、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圣马丁、叙利亚、泰国、土库曼斯坦、突尼斯、土耳其、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美国、乌兹别克斯坦、萨摩亚、赞比亚、津巴布韦。
同属《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的有55个(注:比荷卢为比利时、卢森堡和荷兰3个国家):中国、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奥地利、阿塞拜疆、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保加利亚、不丹、比荷卢、白俄罗斯、瑞士、古巴、塞浦路斯、捷克、德国、阿尔及利亚、埃及、西班牙、法国、克罗地亚、匈牙利、伊朗、意大利、肯尼亚、吉尔吉斯斯坦、朝鲜、哈萨克斯坦、列支敦士登、利比里亚、菜索托、拉脱维亚、摩洛哥、糜纳哥、噪尔金瓦、黑山、北马其顿、蒙古、奖桑比定、纳米比亚、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塞尔推亚、飲罗斯联邦、苏丹、斯洛文尼亚、斯務仪克、狠拉利昂、圣马力诺、斯威士兰、塔吉克斯坦、乌克兰、越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