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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经理
1.马德里商标申请流程
申请人/代理机构提交申请一中国商标局受理(颁发受通)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受理(颁发国际注册证明、公告)一指定国主管机关审查一公告(有些国家不再单独公告)一颁发核准保护通知。
目前,有两种方式递交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一种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商标网上提交电子申请,另一种是在窗口递交纸本申请。顺利情况下,网上申请的马德里国际注册,自递交之日起4~6个月收到《国际注册证明》,纸本申请的,自递交之日起6~-10个月收到《国际注册证明》(《国际注册证明》表示该马德里申请已在国际注册簿上登记,并不代表在各指定缔约方已注册成功)。自通知日起12-18个月各指定国审查完毕并决定是否核准保护。
2.有效期
自国际注册日起 10年有效,可提前6个月续展,宽展期6个月,每次续展有效期为10年。
3.注意事项
(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不能通过商标局办理马德里申请,中国台湾地区的申请人可通过商标局办理。
(2)不能指定以色列和叙利亚,否则叙利亚会因为以色列问题被驳回(政治、宗教问题)。
(3)基础申请/注册正在办理转让或变更的,国内提交转让/变更申请后,才能以受让人或变更后的名义/地址提交申请。
(4)依据原国 家商标局《关于简化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材料和手续的通知》,自2017年8月23日起,提交马德里申请时,可不再提交如下材料:
A. 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B. 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如在国内进行过变更、转让或续展等后续业务的,无须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
C. 申请人使用英文名称的,无须再提交英文名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