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 备案完整攻略如下
前期准备材料:
基础材料:
境外投资备案表;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部分地区可能需要)。
财务相关材料:
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需体现企业的盈利状况、资产负债情况等,以便审核企业是否具备对外投资的实力。通常要求Zui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资产负债率低于70%,净资产回报率越高越好。
投资相关文件: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 (合同、协议),明确投资的方式、股权结构、各方的权利义务等;
相关的董事会或出资决议,证明企业内部已经通过了对外投资的决策;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用于说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并购类对外投资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其他材料: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有效,投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涉及到特殊行业或项目,还可能需要提供相关部门对所涉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或技术准予出口的材料。
发改委申报:
权限划分:
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中方投资额 1 亿美元至 3 亿美元(不含)的境外投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中方投资额 1亿美元(不含)以下的境外投资项目由投资主体注册地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备案。投资主体通过提供融资或内保外贷等方式进行境外投资的,也需在发改部门备案。
申报流程:
属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管理的,投资主体通过国家发改委全国境外投资备案管理系统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项目备案申请相关文件;
属省发展改革委备案管理的,投资主体应在国家发改委全国境外投资备案管理系统和所在省政务服务网省发展改革委相关平台提交项目备案申请,并将对应的纸质申请材料送交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办事窗口或寄往省发展改革委;
属市发展改革委备案管理的,投资主体应通过国家发改委全国境外投资备案管理系统提交项目备案申请,并将对应的纸质申请材料送交市发展改革委外资处。
商务部申报:
申报方式:先在商务部网站“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 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将纸质文件提交至商务部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行政大厅。
审批权限7:
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由商务部核准;限制类项目,由商务部审批;
鼓励类非敏感项目: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以上,由商务部备案;中方投资额 1 亿美元以上(含 1 亿美元)3亿美元以下的,由省商务厅备案;中方投资额 1 亿美元以下的,由市商务局备案。
外汇登记:
在获得发改委和商务部的核准或备案后,企业需到所在地银行办理外汇登记手续。银行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企业颁发《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如果投资金额500 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相关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 ODI 备案前,详细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专业的咨询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