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换车手续
车辆驶离:
在申请换车前,必须将车辆驶离内地、返回香港(或澳门)。
车辆驾驶人在Zui后一次经批准通行的口岸返回香港或澳门时,应主动向出境地海关报告,声明该车辆现时予以退港∕退澳以便办理后续的换车手续,请海关予以办理相关的验放手续。
出境地海关对车辆实施验核,出具《车辆出境联系单》,收回海关发放的车辆通关证件、拆除车辆电子识别标签(即车卡),放行车辆返回香港(或澳门),该车辆即时起不得再入出内地。
申请换车:
申请人到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证大厅或网上办理换车手续,受理、拍照,领取受理回执。
申请人交纳牌证工本费,凭受理回执按照回执上的领证日期到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证大厅领取批文卡。
申请人持批文卡等材料到备案地海关、边检部门办理旧车注销、新车备案的手续。
换车的,应在获准后购买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受理回执、《车辆出境联系单》到香港中检公司或澳门新通达公司验车。验车通过后,可亲身到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证大厅或自愿选择邮寄领取批文卡、机动车行驶证。
二、延期手续
准备材料:
《粤港澳机动车往来及驾驶人驾车申请书》。
《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员驾车批准通知书》(内地承办单位联)。
根据车辆类型,可能需要的其他材料,如货运车辆延期的,出具省财政厅出具的指标使用费《收据》。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给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或相关办理机构。
根据规定,缴纳相应的延期手续费用。
审核与审批:
办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和审批。
审核通过后,按照办理机构的要求,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延期后的批文卡。
三、补办批文卡手续
准备材料:
书面申请,说明申请原因。
商户登记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
《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业务申请表》。
书面遗失申明(如被盗,需提供公安机关报案回执)。
车辆登记文件,如从香港入境的需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运输署《车辆登记文件》,从澳门入境的需提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汽车所有权登记凭证》及《登记折》。
提交专业运输公司、自货自运厂车以外的车辆补领批准通知书第一联,此联须由内地承办单位法人代表或境外公司股东申请(房产类由房主申请),并公示1个月。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至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审核与补办:
办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按照办理机构的要求,进行补办批文卡的相关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粤港两地车牌的换车、延期、补办批文卡手续可能因具体情况和办理机构的要求而有所不同。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建议咨询相关办理机构或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还有关于粤港澳两地车牌、境外投资、知识产权实缴、海外公司注册等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我们公司的黄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