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0125-2012(以下简称“旧版”)未对方法原理进行阐述。
GB/T 10125-2021(以下简称“新版”)新增盐雾试验原理:
1.中性盐雾试验是在受控环境下将5%氯化钠中性溶液进行雾化的一种试验方法。
2.乙酸盐雾试验是在受控环境下将加入冰乙酸的5%氯化钠酸性溶液进行雾化的一种试验方法。
3. 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是在受控环境下将加入氯化铜和冰乙酸的5%氯化钠酸性溶液进行雾化的一种试验方法。
“试剂”旧版:3.1氯化钠中的铜含量应低于0.001%(质量分数),镍含量应低于0.001%(质量分数)。
新版:5.1.2氯化钠中铜、镍、铅等重金属总含量应低于0.005%。
新版增加了试剂对铅等重金属含量的要求。
“仪器”一、
旧版:4.2盐雾箱的容积应不少于0.4m3,因为较小的容积难以保证喷雾的均匀性。对于大容积的箱体,需要确保在盐雾试验期间,满足盐雾的均匀分布。
新版:6.2箱体内喷雾应均匀分布。对于容量小于0.4m3的箱体,由于受容量限制,应仔细考虑箱体的装载量对喷雾分布和温度的影响。盐雾不应直接喷到试验试样上,而应分布于整个箱体,自然降落到试验试样上。
允许实验室使用容积小于0.4m3的盐雾箱,但实验室需通过校准及期间核查监控喷雾和温度均匀性;尤其当箱体的样品装载量较多或满载时,更应监控箱体喷雾和温度均匀性是否正常。
二、
旧版:4.3加热系统应保持温度达到8.1规定。温度测量区应距箱内壁不小于100mm。
新版:6.3加热系统应保持温度达到10.1规定。温度测量区距箱内壁和热源不小于100mm。
新版增加了温度测量区对热源距离的要求,保证箱内温度的均匀性。实验室应观察当前盐雾箱的温度测量区与热源距离是否满足新版要求,必要时,联系供应商进行调整。
三、
旧版:未对喷雾装置的加湿器中的水进行要求。
新版:6.4.6应使用电导率在25℃±2℃时不超过20uS/cm的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对喷雾空气加湿。
防止喷雾空气在饱和桶加湿的过程中,喷雾空气带入的水分对喷雾溶液的干扰。
四、
“仪器性能的评价”
旧版:5.2.2在验证过程中与参比试样不同的样品不应放在试验箱内。
新版:7.3.2在试样试验期间,应对试验箱进行检查。此时,应特别注意试样之间不互相影响。否则,试验箱内应装上替代试样以保持箱体的均匀性。
新版的盐雾箱性能的评价,在结构上进行了一些调整,相关的试验操作及原理未有技术性差异。旧版在验证过程中,不可放其他样品在试验箱内进行试验。而新版允许有其他样品进行试验,但需保证试验期间与参比试样保持必要的距离,彼此之间不互相影响。
“试验条件”一、
新版:10.1试验条件表3新增注释:给出的正负公差是允许的波动,即在平衡条件下控制设定值与传感器设置的正负偏差。这并不意味着设定值可随给定值的正负偏差而变化。
新版对温度的设定值增加了注释,如:中性盐雾试验的温度给定值为35℃±2℃,“35℃”为仪器温度的设定值,不能在给定值“±2℃”区间进行改变;“±2℃”为设定值的温度与箱内温度的允许偏差。
二、
旧版:9.2在规定的试验周期内喷雾不得中断,只有当需要短暂观察试样时才能打开盐雾箱。
新版:11.2应尽量减少试验中断,只有当需要短暂观察试验样品和因无法从箱体外补充氯化钠溶液而对贮槽中的氯化钠进行补充时才能打开盐雾箱;每天打开盐雾箱的总时间应不超过1h。
新版对盐雾箱每天的开箱时间进行了限制,实验室可在相关记录中体现每天的开箱时间。
“样品试验后处理”旧版:试验结束后取出试样,为减少腐蚀产物的脱落,试样在清洗前方在室内自然干燥0.5h~1h,用温度不高于40℃的清洁流动水轻轻清洗以除去表面残留的盐雾溶液,接着距离试样约300mm处用气压不超过200kPa的空气吹干。
新版在旧版的基础上新增了“有划痕的有机覆盖层试验试样”和“无划痕的有机覆盖层试验试样”的试验后处理方式。完善有机覆盖层试样的试验后处理方式。
整体上看,新版标准相关要求、描述更加细致,严谨和完善,减少技术人员对标准解读的误区。新版变更未涉及检测方法的原理性改变,实验室在验证过程中需重新评估当前在用的试剂及仪器是否满足新版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