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贸协定(CAFTA)的优惠税率根据不同的产品和成员国有所差异。以下是关于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优惠税率的相关信息:
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的优惠税率
早期收获计划:自2004年1月1日起,对500多种产品实行降税,到2006年,这些产品的关税已降为零。
全面降税:到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启动,中国与东盟6个老成员国实现了自由贸易,涉及近七千个税号、大约占中国与东盟贸易九成的产品将全部实施零关税。
特定产品的税率:例如,菜籽油的协定税率恢复为9%。
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的实施情况
实施时间: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于2010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关税减让情况:根据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2021年中国与东盟货物贸易保持高速增长,总额达5.67万亿人民币,东盟连续两年成为我国第一大货物贸易伙伴。
通过这些信息,可以看出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对于促进区域内的贸易自由化和经济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可以根据具体产品和目的国,通过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等平台查询Zui新的优惠税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