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简介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
成员国之间逐步实施关税减免、通关简化
出证机构
贸促会
出证时间
当天
在RCEP框架下,某些产品可以享受免关税待遇,而无需提供RCEP原产地证书。这些产品主要受益于RCEP的累积规则和特定产品原产地规则。以下是关于免RCEP证书产品的相关信息:
免RCEP证书的产品
立即零关税产品:根据RCEP的降税模式,部分产品自协定生效之日起即享受零关税待遇。
通过累积规则原产的产品:RCEP允许使用区域累积规则,用来自RCEP成员国的原产材料生产的产品,可以视为原产于该区域内的任一成员国。
RCEP原产地规则
累积规则:允许在确定产品的原产资格时,将产品生产中所使用自贸协定其他缔约方的原产材料视为产品生产所在缔约方的原产材料。
特定产品原产地规则:对于某些产品,使用了非原产材料,但只要满足特定的加工标准或价值成分要求,仍可认定为原产产品。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产品无需RCEP原产地证书即可享受关税优惠,但企业在出口时仍需遵守相关国家的海关规定和程序。具体哪些产品可以享受免证书待遇,可能会随着RCEP协定的实施和更新而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