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的内容
包括各类新建项目及改扩建项目的初始投资、再投资,也包括收购、合并、参股、增资扩股等权益投资活动,也包括对境外投资提供担保的行为。
操作重点及难点
境内机构境外投资时,应登记境内机构投资的层级境外企业,当境内主体通过给层级企业增资以便再投资其他境外企业时,要将这部分增量投资叠加在层级的中方投资总额中。
银行应审核企业填写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信息,如与《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其他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或合作合同相关约定信息不一致,原则上不得为其办理相关业务。如有特殊原因,企业应提交相关材料予以说明,并以《申请表》为准办理相关业务。
多个境内机构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的,由约定的一个投资主体向其注册地银行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其他境内机构无需重复申请。
变更登记前,银行应认真核实系统登记信息是否与企业实际投资情况相符。如不相符,银行应向当地外汇局报告,待信息调整正确后再进行变更登记。企业登记业务完成后,银行应通过“综合查询-历史协议查询”查看本次登记的信息及全貌信息是否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符。关注“智汇大叔”微信公众号,学习更多外汇知识;如不符,银行应暂缓向企业发放《业务登记凭证》,并向当地外汇局报告,待信息调整正确后再发放《业务登记凭证》。
需要办理ODI的情况
一般来说,境内机构在对外投资、经营过程中,尤其是出现资金跨境流动的情况时,均需要出示ODI备案文件,而根据《企业境外办法》第二条,前述“投资”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 获得境外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权益;
(二) 获得境外自然资源勘探、开发特许权等权益;
(三) 获得境外基础设施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四) 获得境外企业或资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五) 新建或改扩建境外固定资产;
(六) 新建境外企业或向既有境外企业增加投资;
(七) 新设或参股境外股权投资基金;
(八) 通过协议、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业或资产。
实务中,以下情况均需要进行ODI备案:
1、境内机构对外投资时,有汇款到境外的需求,银行会要求企业提供ODI备案文件,银行才会同意进行汇款操作;
2、境内机构的国外子公司在开立当地的银行账户时,当地银行可能会需要内地母公司打一笔款项到这个账户作为激活款,那么,境内母公司要提供ODI备案证书,银行才会同意汇款到境外;
3、如果境内机构在海外设立的子公司,有再返回国内设立外资企业的需求,在国内新设外资企业开立外汇银行账户时,银行会要求提供之前国内公司对海外子公司投资所申请的ODI备案文件;
4、境内机构投融资需求较大,需要合并财报时,需要做境外投资备案,才能合理地将境外子公司业务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