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深圳境外投资备案(ODI备案)国家发改相关实务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深圳市注册企业拟在境外设立企业或开展投资项目,包括直接投资、并购、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投资项目涉及非金融类领域(金融类需另行审批)。
二、审批权限
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至3亿美元(不含)的境外投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不含)以下的境外投资项目:由投资主体注册地的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办理流程
前期准备:
明确投资目的和计划:企业需明确投资目的、方向、规模等关键信息,并形成书面材料。
了解目标国家的投资环境:评估目标国家或地区的政策法规、税收政策、行业准入等。
准备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意向书或协议等。
在线申请:
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中方投资额三亿美元以下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除外)”。
登录全国境外投资备案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注册用户名审核通过后在网站填报备案并提交相关附件资料。核准类项目在系统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类项目在系统报送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审核与反馈:
深圳市发改委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关注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涉及敏感行业或敏感国家/地区、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
审核通过后:发改委将出具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关联部门手续:
外汇登记:取得备案通知书后,企业需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资金出入许可。
四、所需材料
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例如营业执照)。
追溯至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按照国家11号令规定应追溯到自然人或国资委)。
新经审计的投资主体财务报表(例如审计报告)。
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例如董事会决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投资决策文件,投资决议需包括投资内容和金额)。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申请函(境外公司资金变更)(如适用)。
五、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所有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否则可能影响备案进度或导致备案失败。
材料签字盖章:相关材料需按照要求进行签字盖章,一般需要2-3个工作日。
线上申报:目前发改委和商委均实现无纸化办公,线上申报时间一般为1个工作日。
受理审核时间:
发改委:申报到受理时间各地不一,通常为3-20个工作日不等;审核一般需7个工作日,长14个工作日。
商委:申报到受理时间各地不一,一般为3-7个工作日不等;审核一般需7个工作日。
修正时间:根据政府修改意见进行修正,时间不定。
出证时间:获得发改委《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及商务部《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一般为1个工作日。
后续监管与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需按规定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项目完成后,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六、变更ODI备案内容
如果企业决定改变境外投资项目的规模、地点、行业等关键要素,或是调整中方投资额、股权结构等,都需要及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变更申请。企业需提交变更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变更的原因和具体内容。原审批机关将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七、前期费用登记
前期费用是企业在境外直接投资前,需要提前向境外汇出的一笔用于筹备目的的费用,如市场调研、租赁临时办公场所等。企业需要在其注册地的银行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以确保这笔费用的支付合法且合规。具体流程是:企业向注册地的外汇管理局或指定银行提交《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文件;银行或外汇局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为企业办理登记手续;完成登记后,企业可以按照批准金额将资金汇往境外用于筹备目的。
八、存量权益登记
存量权益登记是企业在完成境外投资备案后,需要每年向外汇管理局报告上一年度境外企业的存量权益情况。这是为了加强境外投资监管,确保企业合规运营。具体操作是:企业需每年6月30日前通过外汇管理局报告上一年度境外企业的存量权益情况;若企业被选为样本,则需按季度提交报告;多个境内主体共同投资一个境外企业的,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主体进行申报。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