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食品接触材料生产企业,我们的核心责任是为市场提供安全、合格的产品,守护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近期,国家发布的GB 4806.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为我们食品接触玻璃制品的生产、检验和质量管控提供了明确且严格的依据。该标准的实施,不仅是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进一步强化,更是我们企业规范生产流程、提升产品质量、树立品牌信誉的重要契机。全体员工必须高度重视,深入学习并严格落实标准要求,将食品安全理念贯穿于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本文将围绕标准中的感官要求、理化指标(铅、Pb;镉、Cd)及对应的检测方法展开详细解读,明确各环节的执行标准和操作规范,确保每一批次产品都符合国家标准,让消费者放心使用。
食品接触材料直接与食品接触,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玻璃制品作为常用的食品接触材料,广泛应用于餐具、厨具、食品包装容器等领域,其质量安全备受社会关注。GB 4806.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是专门针对食品接触玻璃制品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替代了以往相关的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统一了全国范围内食品接触玻璃制品的安全要求。
该标准的核心意义在于通过明确产品的各项安全指标和检测方法,从源头上防范食品接触玻璃制品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对于企业而言,严格遵守该标准是依法生产经营的基本要求,是规避市场监管风险、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落实标准要求能够有效提升产品质量,增强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力,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认可。若违反标准要求,生产不合格产品,不仅会面临行政处罚,还会损害企业的品牌形象,失去市场份额,甚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员工必须充分认识到标准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标准要求内化为生产操作的自觉行为。
GB 4806.5-2016标准对食品接触玻璃制品的安全要求主要分为感官要求和理化指标两大类。其中,理化指标重点关注铅、镉两种有害物质的迁移量,这两种物质若通过玻璃制品迁移到食品中,长期摄入会对人体神经系统、肾脏等器官造成严重损害。以下将对各项要求进行详细解读,并明确对应的检测方法和执行规范。
感官要求是食品接触玻璃制品的基础安全要求,通过直观的观察和感官判断,可初步排查产品是否存在明显的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标准明确规定,食品接触玻璃制品的感官要求必须符合GB 480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搪瓷制品》中的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产品表面应光洁、平整,无明显气泡、裂纹、砂眼、划痕、杂质等缺陷。气泡直径应符合规定要求,对于接触食品的内表面,直径大于3mm的气泡不得存在;直径1-3mm的气泡,每100cm²内不得超过3个。裂纹不得贯穿产品壁厚,不得出现影响使用安全的炸裂风险。砂眼应细小、均匀,不得密集分布,内表面砂眼深度不得超过壁厚的1/3。划痕应轻微,不得影响产品的外观美观和使用功能,内表面划痕长度不得超过5mm,宽度不得超过0.2mm。
对于有装饰图案的产品,图案应清晰、完整,无明显脱墨、褪色、模糊等现象。装饰图案不得直接接触食品,若图案位于接触食品的内表面,必须符合相关迁移量要求。产品的边缘应光滑、无毛刺,不得存在尖锐棱角,避免在使用过程中划伤消费者。
产品应无异味、臭味等刺激性气味。将产品洗净后,置于密闭容器中放置24小时,打开容器后,不得闻到明显的异味。这一要求主要是为了排除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因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或工艺不当而产生的有害物质,确保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因气味迁移到食品中,影响食品的风味和安全。
产品的形状应规整,尺寸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出现明显的变形、扭曲等现象。对于有盖子的容器,盖子与容器的配合应紧密、顺畅,不得出现松动或难以开启的情况。产品的耐热性能应符合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温度范围内使用,不得出现破裂、变形等问题。
为确保感官要求的有效落实,特制定以下检测明细表格,明确检测项目、标准要求、检测方法、检测频次及判定规则:
检测项目 | 标准要求 | 检测方法 | 检测频次 | 判定规则 |
|---|---|---|---|---|
表面光洁度 | 表面光洁、平整,无明显杂质 | 目测法:在自然光或40W日光灯照射下,距离产品50cm处观察 | 每批次随机抽取10件样品,逐件检测 | 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样品数≤1件,判定该批次合格;否则不合格 |
气泡 | 内表面无直径>3mm气泡;直径1-3mm气泡每100cm²≤3个 | 目测+直尺测量:用直尺测量气泡直径,统计单位面积气泡数量 | 每批次随机抽取10件样品,逐件检测内表面 | 存在直径>3mm气泡或单位面积气泡数量超标,即判定该样品不合格;不合格样品数≤1件,批次合格 |
裂纹 | 无贯穿壁厚裂纹,无炸裂风险 | 目测+手感法:观察是否有裂纹,用手触摸边缘检查是否有割手感 | 每批次随机抽取10件样品,逐件检测 | 存在贯穿裂纹或有炸裂风险,判定样品不合格;不合格样品数≤1件,批次合格 |
装饰图案 | 清晰、完整,无脱墨、褪色;不直接接触食品(内表面图案需符合迁移要求) | 目测+擦拭法:用湿抹布擦拭图案,观察是否褪色、脱墨 | 每批次随机抽取10件带图案样品,逐件检测 | 图案模糊、脱墨、褪色或内表面图案未符合迁移要求,判定样品不合格;不合格样品数≤1件,批次合格 |
气味 | 无异味、刺激性气味 | 密闭放置法:洗净样品后置于密闭容器24小时,开盖嗅闻 | 每批次随机抽取5件样品,集中检测 | 任何一件样品出现明显异味,判定该批次不合格 |
边缘光滑度 | 光滑、无毛刺、无尖锐棱角 | 手感法:用手触摸产品边缘及棱角 | 每批次随机抽取10件样品,逐件检测 | 存在毛刺或尖锐棱角,判定样品不合格;不合格样品数≤1件,批次合格 |
铅和镉是玻璃制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引入的有害物质,主要来源于原材料(如含铅玻璃、镉颜料等)和生产工艺。这两种物质具有较强的毒性和蓄积性,若通过玻璃制品迁移到食品中,被人体长期摄入,会对神经系统、肾脏、骨骼等造成严重损害,尤其对儿童和孕妇的危害更为明显。GB 4806.5-2016标准对食品接触玻璃制品中铅、镉的迁移量作出了严格的限量规定,并明确了对应的检测方法。
标准规定,食品接触玻璃制品的铅迁移量不得超过0.8mg/dm²。对于特殊用途的产品,如婴幼儿专用玻璃制品,铅迁移量要求更为严格,不得超过0.2mg/dm²。这一限量值是基于人体健康风险评估确定的,确保消费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通过玻璃制品摄入的铅量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
铅迁移量的检测需模拟实际使用场景,根据产品的使用方式(如接触酸性食品、碱性食品、油性食品等),选择相应的浸泡液和浸泡条件。例如,对于接触酸性食品的玻璃制品,采用4%(体积分数)的乙酸溶液作为浸泡液;对于接触油性食品的产品,采用正己烷作为浸泡液。浸泡温度和时间也需符合标准规定,通常为室温(25℃)浸泡24小时,或在60℃下浸泡2小时,以模拟食品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温度条件。
镉迁移量的限量要求为不得超过0.07mg/dm²,婴幼儿专用玻璃制品的镉迁移量不得超过0.02mg/dm²。镉的毒性不亚于铅,长期摄入会导致肾脏损伤、骨质疏松、贫血等疾病,甚至会影响生殖系统和免疫系统功能。控制镉的迁移量是保障食品接触玻璃制品安全的关键环节之一。
镉迁移量的检测方法与铅类似,同样需要根据产品的使用场景选择合适的浸泡液和浸泡条件。在检测过程中,需确保浸泡液的浓度、温度和时间准确无误,以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对于使用了含镉颜料或辅料的玻璃制品,需加强检测频次,严格控制产品质量。
为规范铅、镉迁移量的检测工作,明确检测流程和判定标准,特制定以下检测明细表格:
检测指标 | 限量要求 | 适用产品类别 | 检测方法标准 | 浸泡条件 | 检测仪器 | 检测频次 | 判定规则 |
|---|---|---|---|---|---|---|---|
铅(Pb)迁移量 | ≤0.8mg/dm² | 普通食品接触玻璃制品(餐具、厨具、包装容器等) | GB 31604.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铅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 浸泡液:4%乙酸(酸性食品模拟液)、正己烷(油性食品模拟液);温度:25℃/24h 或 60℃/2h;液固比:10mL/cm²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 每批次抽取3件样品,每件样品制备2个平行样;原材料变更或工艺调整后增加检测频次 | 所有平行样检测结果均≤限量值,判定该批次合格;任一平行样结果超过限量值,判定该批次不合格,需重新抽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则整批次报废 |
铅(Pb)迁移量 | ≤0.2mg/dm² | 婴幼儿专用玻璃制品(奶瓶、餐具等) | GB 31604.34-2016 | 浸泡液:4%乙酸;温度:70℃/2h;液固比:10mL/cm²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 每批次抽取5件样品,每件样品制备2个平行样;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项目型式检验 | 所有平行样检测结果均≤限量值,判定该批次合格;任一平行样结果超过限量值,判定该批次不合格,需立即启动召回程序 |
镉(Cd)迁移量 | ≤0.07mg/dm² | 普通食品接触玻璃制品(餐具、厨具、包装容器等) | GB 31604.2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镉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 每批次抽取3件样品,每件样品制备2个平行样;原材料变更或工艺调整后增加检测频次 | ||
镉(Cd)迁移量 | ≤0.02mg/dm² | 婴幼儿专用玻璃制品(奶瓶、餐具等) | GB 31604.24-2016 | 浸泡液:4%乙酸;温度:70℃/2h;液固比:10mL/cm²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 每批次抽取5件样品,每件样品制备2个平行样;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项目型式检验 |

准确的检测结果是判断产品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开展检测工作,规范检测流程,加强检测人员培训和设备管理,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以下将对感官要求、铅迁移量、镉迁移量的检测方法进行详细说明。
检测环境应清洁、干燥,无灰尘、异味和强光干扰。检测区域应配备充足的照明设备,采用40W日光灯,光线均匀,无阴影。检测温度控制在23±2℃,相对湿度控制在50±5%,以保证检测人员的感官判断准确无误。
选取待检测样品,用清水冲洗干净,去除表面的灰尘、油污等杂质,用干净的抹布擦干,置于检测台上静置30分钟,待样品温度与环境温度一致后再进行检测。对于有盖子的产品,应将盖子与容器分开检测。
(1)外观检测:检测人员在距离样品50cm处,在自然光或规定的照明条件下,对样品的表面光洁度、气泡、裂纹、砂眼、划痕、装饰图案等进行目测观察。对于气泡、划痕等缺陷,使用直尺、游标卡尺等工具测量其尺寸和数量。用手轻轻触摸样品的边缘和内表面,检查是否有毛刺、尖锐棱角等。
(2)气味检测:将洗净擦干的样品放入密闭的容器中,盖紧盖子,放置24小时。24小时后,打开容器,检测人员将鼻子靠近容器口,距离约10cm,嗅闻样品是否有异味、刺激性气味。检测过程中,应避免其他气味的干扰。
(3)形状和尺寸检测:使用直尺、游标卡尺、卷尺等工具测量样品的关键尺寸(如口径、高度、壁厚等),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观察样品的形状是否规整,有无变形、扭曲等现象。对于有盖子的产品,将盖子盖在容器上,检查配合是否紧密、顺畅。
(4)耐热性能检测:根据产品的使用说明,选取合适的温度条件,将样品放入烘箱中加热至规定温度,保温一段时间后取出,观察样品是否有破裂、变形等现象。冷却至室温后,检查样品的外观和性能。
检测人员应详细记录每一件样品的检测结果,包括检测项目、检测数据、缺陷描述等。根据标准要求的判定规则,对每一件样品进行合格与否的判定,Zui终得出该批次产品的感官要求检测检测记录应清晰、完整,签字确认后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采用浸泡试验模拟食品接触玻璃制品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迁移情况,将样品与特定的浸泡液按规定的液固比、温度和时间进行浸泡。浸泡结束后,取浸泡液,采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浸泡液中的铅含量,该含量即为铅迁移量。
(1)试剂:硝酸(优级纯)、乙酸(优级纯)、正己烷(色谱纯)、铅标准储备液(1000μg/mL,国家标准物质)、实验用水(符合GB/T 6682规定的一级水)。
(2)材料:容量瓶(10mL、25mL、50mL、100mL)、移液管(1mL、2mL、5mL、10mL)、烧杯(50mL、100mL)、锥形瓶(100mL)、具塞比色管(25mL、50mL)、聚四氟乙烯坩埚、滤纸(定量滤纸,慢速)。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配备铅空心阴极灯)、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恒温烘箱、分析天平(感量0.1mg)、超声波清洗器、离心机。
(1)选取代表性样品,用清水冲洗干净,再用实验用水冲洗3次,用干净的滤纸擦干,置于干燥器中备用。
(2)根据样品的形状和尺寸,计算样品与浸泡液接触的面积(dm²)。对于规则形状的样品(如杯子、盘子等),可通过测量关键尺寸计算面积;对于不规则形状的样品,可采用排水法测量体积,再根据壁厚估算接触面积。
(3)将制备好的样品放入洁净的容器中,按照规定的液固比(10mL/cm²)加入相应的浸泡液(酸性食品模拟液用4%乙酸,油性食品模拟液用正己烷)。
将装有样品和浸泡液的容器放入恒温烘箱中,按照规定的温度和时间进行浸泡。浸泡过程中,确保样品完全浸没在浸泡液中,不得与容器壁接触。浸泡结束后,取出容器,冷却至室温。
(1)标准曲线绘制:准确吸取适量的铅标准储备液,用相应的浸泡液稀释成一系列不同浓度的标准工作液(如0.01μg/mL、0.05μg/mL、0.1μg/mL、0.5μg/mL、1.0μg/mL)。按照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的操作说明书,设定仪器参数,依次测定标准工作液的吸光度或响应值,以铅浓度为横坐标,吸光度或响应值为纵坐标,绘制标准曲线。
(2)样品测定:将浸泡后的浸泡液摇匀,取适量浸泡液置于具塞比色管中,若浸泡液中有沉淀或悬浮物,需经离心或过滤处理后再进行测定。按照与标准曲线绘制相同的仪器参数,测定样品浸泡液的吸光度或响应值,根据标准曲线计算出浸泡液中的铅浓度。
(3)空白试验:进行空白试验,即不放入样品,仅加入相同体积的浸泡液,按照相同的浸泡条件和检测步骤进行操作,测定空白浸泡液中的铅浓度,以扣除空白值对检测结果的影响。
铅迁移量(mg/dm²)按下式计算:
X = (C - C0) × V / S
式中:X——铅迁移量,单位为毫克每平方分米(mg/dm²);C——样品浸泡液中铅的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C0——空白浸泡液中铅的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V——浸泡液的体积,单位为升(L);S——样品与浸泡液接触的面积,单位为平方分米(dm²)。
检测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若检测结果小于方法检出限,以“未检出”表示,注明方法检出限。
与铅迁移量检测方法原理类似,通过浸泡试验模拟实际使用场景,将样品与浸泡液按规定条件浸泡后,取浸泡液,采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浸泡液中的镉含量,即为镉迁移量。
(1)试剂:硝酸(优级纯)、乙酸(优级纯)、正己烷(色谱纯)、镉标准储备液(1000μg/mL,国家标准物质)、实验用水(符合GB/T 6682规定的一级水)。
(2)材料:容量瓶、移液管、烧杯、锥形瓶、具塞比色管、聚四氟乙烯坩埚、定量滤纸等,与铅迁移量检测所用材料相同。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配备镉空心阴极灯)、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恒温烘箱、分析天平、超声波清洗器、离心机等,与铅迁移量检测所用仪器相同。
样品制备和浸泡试验的步骤与铅迁移量检测完全一致,即选取代表性样品,清洗干燥后,根据接触面积加入规定的浸泡液,在设定的温度和时间条件下进行浸泡。
(1)标准曲线绘制:准确吸取适量的镉标准储备液,用相应的浸泡液稀释成一系列不同浓度的标准工作液(如0.001μg/mL、0.005μg/mL、0.01μg/mL、0.05μg/mL、0.1μg/mL)。设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的仪器参数,依次测定标准工作液的吸光度或响应值,绘制标准曲线。
(2)样品测定:将浸泡后的浸泡液摇匀,经离心或过滤处理后,测定其吸光度或响应值,根据标准曲线计算出浸泡液中的镉浓度。
(3)空白试验:进行空白试验,扣除空白值对检测结果的影响。
镉迁移量的计算方法与铅迁移量相同,按下式计算:
X = (C - C0) × V / S
式中各符号的含义与铅迁移量计算式相同。检测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若检测结果小于方法检出限,以“未检出”表示,并注明方法检出限。
落实GB 4806.5-2016标准要求,不仅仅是做好产品的Zui终检测,更重要的是将标准要求融入到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成品检验、仓储运输等各个环节,建立全流程的质量管控体系,从源头上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原材料是产品质量的基础,必须严格把控原材料的采购关。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和实地考察,确保供应商能够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原材料。对于玻璃原料(如石英砂、纯碱、石灰石等)、颜料、辅料等,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格证明文件和检测报告,每批次原材料入库前,必须进行抽样检测,重点检测铅、镉等有害物质的含量,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予入库使用。与供应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明确双方的质量责任,确保原材料质量的稳定性。
生产过程是产品质量形成的关键环节,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和操作规程组织生产。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定期进行检修和校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产品质量缺陷。优化生产工艺参数,严格控制熔制温度、成型时间、退火温度等关键工艺指标,减少产品中气泡、裂纹等缺陷的产生。对于有装饰图案的产品,严格控制图案的印刷工艺,确保图案不直接接触食品,迁移量符合要求。加强生产现场的卫生管理,保持生产环境清洁、卫生,避免产品受到污染。
成品检验是产品出厂前的Zui后一道质量防线,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和检测明细开展检验工作。建立完善的成品检验制度,明确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频次和判定规则,配备专业的检验人员和先进的检测设备。每批次产品出厂前,必须进行感官要求和理化指标(铅、镉迁移量)的检测,只有检测合格的产品才能出厂销售。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批次,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整改措施,重新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无法整改的,坚决予以报废,不得流入市场。
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操作技能直接影响标准落实的效果,必须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培训。组织开展GB 4806.5-2016标准及相关检测方法的培训,让员工深入理解标准要求,掌握操作规范。定期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和实操演练,提高员工的生产操作水平和检测能力。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加强质量意识教育,让员工树立“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理念,自觉遵守标准要求,主动参与质量管控。
仓储和运输环节也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必须加强管控。产品入库后,应分类存放,避免与有毒有害物质混放,防止产品受到污染。仓储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控制好温度和湿度,避免产品因受潮、变形而影响质量。在运输过程中,应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做好产品的包装防护,避免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碰撞、挤压,导致破损、裂纹等缺陷。严格控制运输时间和温度,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GB 4806.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的实施,为我们食品接触玻璃制品生产企业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企业老板,我在此强调,全体员工必须高度重视标准落实工作,将食品安全理念深植于心、外化于行,严格遵守标准要求,强化全流程质量管控,确保每一批次产品都符合国家标准,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接触玻璃制品。
未来,我们将持续关注国家标准的更新动态,及时调整企业的质量管控体系,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和工艺改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守护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我们携手共进,以严格的标准、规范的管理、优质的产品,赢得市场的信任和认可,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 成立日期 | 2015年09月16日 | ||
| 法定代表人 | 钟贵艳 | ||
| 注册资本 | 50 | ||
| 主营产品 | 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有害物质检测,电池相关检测,环境安全检测,电子电器产品和材料可靠性,商城质检,环境检测、金属材料分析,纺织品、鞋类、皮革检测,玩具产品检测,建材与轻工产品检测,食品、药品、化妆品 | ||
| 经营范围 | 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机械产品、玩具、服装、厨卫用品、工业用品、办公用品、建筑材料、农产品、安防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 公司简介 | 中科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英文"zhongketechnicalservices(shenzhen)co.,ltd",简称"cst")是一家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与国际、国内各行业众多知名大型企业,长期保持着友好合作关系,为合作伙伴提供全面的检测技术服务,并深入参与产品研发过程,承担重要研发检测及数据分析工作,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