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全球食品供应链的日益紧密,食品接触材料(Food Contact Materials, FCMs)的安全性已成为各国监管机构和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作为一家专注于中德贸易的采购公司,我们在为中国制造的尼龙(Nylon,即聚酰胺,Polyamide,简称PA)类食品接触产品进入德国市场提供支持时,必须确保其完全符合欧盟及德国本地的法规要求。其中,德国《食品、日用品和饲料法典》(Lebensmittel-, Bedarfsgegenstände- und Futtermittelgesetzbuch,简称LFGB)是除欧盟通用法规外具代表性的国家层面法规之一。
本文将围绕尼龙材质(特别是PA66与PA612)在食品接触用途中的合规性问题,重点解析(Hexamethylenediamine, HMDA)的特殊迁移检测要求,结合欧盟框架法规(EC)No 1935/2004以及LFGB第30与31条的具体规定,系统梳理从原材料选择、生产控制到终检测认证的全流程,并通过表格形式详细列出关键参数、限值、测试条件及合规策略,以期为中德贸易中的采购、质检与合规人员提供实用参考。
一、法规背景与适用范围1.1 欧盟框架法规(EC)No 1935/2004该法规是欧盟对所有食品接触材料的基本法律框架,确立了“不得向食品转移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改变食品成分或感官特性的物质”的核心原则。它本身不设定具体迁移限值,但授权欧盟委员会制定针对特定材料的专项措施(如塑料、陶瓷、橡胶等)。对于尼龙这类塑料材料,主要受(EU)No 10/2011《关于塑料食品接触材料的法规》约束。
1.2 德国LFGB法规及其第30与31条LFGB是德国执行欧盟FCM法规的国家法律,具有更强的执法效力和更细致的技术要求。其中:
第30条:规定食品接触材料不得释放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也不得导致食品成分发生不可接受的改变。
第31条:明确要求对材料进行“感官测试”(气味与味道)和“化学迁移测试”,尤其强调对未被欧盟正面清单涵盖的物质进行风险评估。
(EU)No 10/2011已对多数塑料单体和添加剂设定了特定迁移限值(SML),但某些尼龙品种(如PA66、PA612)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单体——(HMDA)——并未被完全覆盖于欧盟正面清单中,德国主管机构(如BfR,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依据LFGB第30&31条,要求对此类物质进行额外的特殊迁移测试。
二、尼龙(PA)在食品接触材料中的应用与风险点2.1 常见尼龙类型及其食品接触用途尼龙因其高强度、耐热性、耐磨性和良好加工性能,广泛用于厨房用具(如锅铲、漏勺)、食品包装膜、饮料瓶盖密封圈、烘焙模具等。常见食品级尼龙包括:
| 尼龙类型 | 化学名称 | 主要单体组成 | 是否涉及HMDA |
|---|---|---|---|
| PA6 | 聚己内酰胺 | ε-己内酰胺 | 否 |
| PA66 | 聚己二酰己二胺 | 己二酸 + 六亚甲基二胺(HMDA) | 是 |
| PA610 | 聚癸二酰己二胺 | 癸二酸 + HMDA | 是 |
| PA612 | 聚十二酰己二胺 | 十二酸 + HMDA | 是 |
| PA11/PA12 | 生物基/长链尼龙 | 氨基十一酸/十二内酰胺 | 否 |
可见,只有使用六亚甲基二胺(HMDA)作为单体的尼龙(如PA66、PA610、PA612)才存在HMDA迁移风险。其中,PA66因成本低、性能优,在食品器具中应用广,也成为德国海关和市场监管的重点对象。
2.2 (HMDA)的风险特性HMDA(CAS No. 124-09-4)是一种有机二胺,常温下为白色结晶固体,具有氨味。其潜在健康风险包括:
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性;
动物实验显示高剂量暴露可能影响肝脏和肾脏;
虽未被列为致癌物,但因其反应活性高,可能在食品中形成未知副产物。
欧盟(EU)No 10/2011未明确设定HMDA的SML,德国BfR在其技术指南中建议将其迁移量控制在≤0.01 mg/kg食品或食品模拟物(即10 µg/kg),作为极低健康关注水平(level of very low health concern)。

(EC)No 1935/2004:提供总体安全原则;
(EU)No 10/2011:适用于塑料FCM,但HMDA未列入附录I正面清单;
LFGB §30 & §31:作为德国补充要求,强制对HMDA进行特殊迁移测试;
BfR Recommendation VI:提供尼龙材料中HMDA迁移的测试方法建议。
3.2 特殊迁移测试条件根据BfR及德国认可实验室(如TÜV、Intertek德国分部或其他DAkkS认可检测机构)的实践,HMDA迁移测试通常采用以下条件:
| 参数 | 标准条件 |
|---|---|
| 食品模拟物 | 3%乙酸(酸性食品)、10%乙醇(酒精类食品)、橄榄油(脂肪类食品) |
| 接触温度 | 实际使用温度,通常为70°C或100°C |
| 接触时间 | 2小时(短期接触)或10天(长期储存模拟) |
| 样品前处理 | 清洗、干燥、裁剪至标准尺寸(通常1 dm²) |
| 分析方法 |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LC-MS/MS)或气相色谱-质谱(GC-MS) |
| 定量限(LOQ) | ≤1 µg/kg |
注:若产品宣称可用于微波炉或洗碗机,需额外进行高温循环测试(如70°C/2h × 3次)。
3.3 合格判定标准目前德国市场普遍接受的HMDA迁移限值如下:
| 材料类型 | 迁移限值(SML) | 法规依据 |
|---|---|---|
| PA66 / PA612 食品接触制品 | ≤0.01 mg/kg(10 µg/kg) | BfR建议 + LFGB §31 |
| 其他未列明物质 | “不得检出”或“无不良感官影响” | LFGB §30 |
若检测结果超过限值,产品将被认定为不符合LFGB,面临召回、销毁或禁止进口的风险。
四、中国供应商合规挑战与应对策略4.1 常见问题在实际采购中,我们发现中国供应商常存在以下问题:
对LFGB认知不足:误以为通过欧盟(EU)No 10/2011即满足德国要求;
原材料混用:使用回收料或非食品级PA66,导致HMDA残留升高;
缺乏批次检测:仅依赖型式试验,未建立每批出厂检测机制;
测试报告不规范:未注明测试依据LFGB §31,或使用非认可实验室数据。
4.2 合规建议为确保产品顺利进入德国市场,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源头控制采购原厂食品级PA66/PA612树脂(如巴斯夫Ultramid®、杜邦Zytel®食品级);
要求供应商提供原材料符合性声明(DoC) 及单体残留检测报告。
(2)生产工艺优化控制注塑温度与时间,避免高温降解产生游离HMDA;
增加后处理工序(如热水萃取、真空干燥)以降低单体残留。
(3)检测与认证每批次产品送德国认可检测机构(DAkkS认证)进行HMDA迁移测试;
获取LFGB测试报告,明确引用§30 & §31;
申请LFGB认证标志(虽非强制,但可增强市场信任)。
(4)文件准备编制完整的技术档案(Technical Dossier),包括:
产品描述与用途说明;
原材料清单(含CAS号);
制造工艺流程图;
迁移测试报告(含HMDA);
符合性声明(DoC)。
五、案例分析:某中国厨具企业出口PA66锅铲被退运事件2023年,一家浙江厨具企业出口一批PA66材质锅铲至德国,货物在汉堡港被抽检。实验室检测发现HMDA迁移量为0.025 mg/kg,超过德国接受限值。该产品已通过(EU)No 10/2011测试,但因未按LFGB §31进行HMDA专项检测,终被判定不合格,整批货物退运。
教训
不能仅依赖欧盟通用标准;
必须针对德国市场做“超欧盟”检测;
与德国进口商提前沟通技术要求至关重要。
六、未来趋势与建议随着欧盟“从农场到餐桌”战略推进,FCM法规将日趋严格。预计未来几年:
HMDA可能被列入(EU)No 10/2011修订版的正面清单,并设定正式SML;
德国可能推动全欧盟采纳LFGB式的“未列明物质不得造成感官劣变或健康隐患”原则;
数字化合规(如电子DoC、产品溯源技术)将成为新要求。
对采购方的建议:
建立中德双轨合规体系,区分欧盟通用要求与德国特殊要求;
与具备LFGB经验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建立长期合作;
在采购合同中明确质量责任条款,要求供应商承担因HMDA超标导致的损失。
尼龙(PA)作为重要的食品接触材料,在中德贸易中具有广阔前景,但其合规门槛亦不容忽视。尤其对于PA66、PA612等含HMDA单体的产品,必须严格遵循LFGB第30与31条的要求,开展的特殊迁移检测。唯有从原材料、工艺、检测到文件管理实施全链条控制,才能保障中国制造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合法地进入德国乃至整个欧洲市场。
作为采购方,我们不仅是订单的执行者,更是合规链条的关键守门人。唯有专业、严谨、前瞻,方能在激烈的国际贸易中行稳致远。
附表:尼龙食品接触材料HMDA迁移合规要点汇总表| 项目 | 内容 |
|---|---|
| 适用材质 | PA66、PA610、PA612(含六亚甲基二胺单体) |
| 不适用材质 | PA6、PA11、PA12(不含HMDA) |
| 核心法规 | (EC)No 1935/2004、LFGB §30 & §31 |
| 检测物质 | (Hexamethylenediamine, HMDA) |
| 推荐迁移限值 | ≤0.01 mg/kg(10 µg/kg)食品或模拟物 |
| 测试方法 | LC-MS/MS 或 GC-MS |
| 食品模拟物 | 3%乙酸、10%乙醇、橄榄油(依产品用途选择) |
| 接触条件 | 70°C/2h 或 100°C/2h(视实际使用情况) |
| 实验室要求 | DAkkS认可或德国官方指定检测机构 |
| 文件要求 | LFGB测试报告、DoC、技术档案 |
| 风险提示 | 仅通过(EU)No 10/2011 ≠ 满足德国市场准入 |

| 成立日期 | 2015年09月16日 | ||
| 法定代表人 | 钟贵艳 | ||
| 注册资本 | 50 | ||
| 主营产品 | 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有害物质检测,电池相关检测,环境安全检测,电子电器产品和材料可靠性,商城质检,环境检测、金属材料分析,纺织品、鞋类、皮革检测,玩具产品检测,建材与轻工产品检测,食品、药品、化妆品 | ||
| 经营范围 | 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机械产品、玩具、服装、厨卫用品、工业用品、办公用品、建筑材料、农产品、安防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 公司简介 | 中科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英文"zhongketechnicalservices(shenzhen)co.,ltd",简称"cst")是一家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与国际、国内各行业众多知名大型企业,长期保持着友好合作关系,为合作伙伴提供全面的检测技术服务,并深入参与产品研发过程,承担重要研发检测及数据分析工作,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