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食品卫生法第370号告示》下含甲醛合成树脂食品接触材料的合规采购指南

更新:2026-01-12 08:38 编号:47064350 发布IP:27.40.78.12 浏览:1次
发布企业
中科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10
主体名称:
中科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440301113932112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发证机构
中检集团CCIC、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资质要求
CNAS、CMA
检测周期
5-8个工作日
关键词
JFSL 370,日本JFSL 370,JapanFLaw370,日本食品卫生条例370,日本食品级
所在地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塘岭路崇文花园4号金骐智谷大厦,惠州实验室: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开城大道金海港商务楼
手机
13538113533
经理
Vincent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品牌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CCIC
认可
、ITS、TUV、BV、CTI
优势
国内外认可度高、检测准确、出证快
日本《食品卫生法第370号告示》下含甲醛合成树脂食品接触材料的合规采购指南引言

随着全球食品接触材料(Food Contact Materials, FCMs)监管日趋严格,出口型企业尤其是面向日本市场的中国贸易公司,在采购环节必须高度重视目标市场的法规要求。日本作为对食品安全高度敏感的国家,其《食品卫生法》(Food Sanitation Law)及其附属法规对进口食品接触材料设定了极为严苛的技术门槛。其中,《食品卫生法施行规则》所引用的“厚生劳动省告示第370号”(简称“日本食品卫生法370号告示”或“JFSL 370”)是判定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是否合规的核心依据。

本文聚焦于一类在食品包装、餐具及厨房用品中广泛应用但又存在较高合规风险的材料——含甲醛的合成树脂(Synthetic Resins Made from Formaldehyde),重点围绕其在日本市场销售所必须满足的蒸发残渣-4%乙酸(Evaporation Residue - 4% Acetic Acid)检测项目,系统阐述该类材料的法规背景、技术要求、测试方法、常见问题及采购策略,旨在为中国贸易公司提供一套可落地的合规采购操作指南。

一、含甲醛合成树脂概述及其在食品接触材料中的应用1.1 材料定义与化学特性

含甲醛的合成树脂是一类以甲醛为主要原料,通过缩聚反应与其他化合物(如尿素、三聚氰胺、苯酚等)合成的热固性高分子材料。主要包括:

脲醛树脂(Urea-formaldehyde, UF)

三聚氰胺甲醛树脂(Melamine-formaldehyde, MF)

酚醛树脂(Phenol-formaldehyde, PF)

这类树脂具有优异的硬度、耐热性、电绝缘性和成型性能,广泛用于制造餐具(如仿瓷碗盘)、厨房用具手柄、电器外壳、食品包装内衬等。

1.2 食品接触用途中的合规风险

性能优越,但含甲醛树脂在食品接触场景下面临两大核心风险:

未反应单体残留:生产过程中若固化不完全,可能残留游离甲醛;

低分子量聚合物迁移:在酸性、高温或长时间接触条件下,小分子物质可能迁移到食品中。

正因如此,日本《食品卫生法370号告示》对这类材料设置了严格的限量要求,尤其针对模拟酸性食品环境的4%乙酸溶液下的蒸发残渣指标。

二、日本《食品卫生法370号告示》法规框架解析2.1 法规地位与适用范围

《食品卫生法370号告示》全称为《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Specifications and Standards for Foods, Food Additives, etc.),由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发布,是日本食品接触材料强制性技术法规。所有在日本市场销售的食品容器、包装、器具等,若材质属于该告示所列范围,必须满足相应检测限值。

2.2 含甲醛合成树脂的特定条款

根据370号告示附件“合成树脂材料的使用标准”,第5项明确规定:

“以甲醛为原料制成的合成树脂(包括三聚氰胺树脂、脲醛树脂等),用于食品容器或包装时,其在以下条件下的蒸发残渣不得超过30 mg/100 cm²:

水(60℃, 30分钟)

4%乙酸(60℃, 30分钟)

正庚烷(25℃, 30分钟)”

其中,4%乙酸条件模拟的是酸性食品(如醋、果汁、番茄酱等)的接触环境,是评估材料在酸性条件下稳定性的关键指标。

三、蒸发残渣-4%乙酸检测详解3.1 检测原理

蒸发残渣(Evaporation Residue)是指食品接触材料在特定模拟液中浸泡后,将浸泡液蒸干所残留的非挥发性物质总量。该指标反映材料中可迁移至食品的低分子量添加剂、未聚合单体、催化剂残留等物质的总和。

在4%乙酸条件下进行测试,可有效评估材料在酸性环境下的稳定性,尤其适用于检测含甲醛树脂中可能析出的甲醛、甲酸、低聚物等。

3.2 测试方法(依据JIS Z 2801或MHLW指定方法)
项目参数
模拟液4% (v/v) 乙酸水溶液
温度60 ± 2℃
时间30 分钟
接触面积通常为100 cm²(若样品为制品,按实际接触面积换算)
蒸发条件将浸泡液转移至已恒重的蒸发皿中,在水浴上蒸干,再于105℃干燥至恒重
计算公式蒸发残渣 (mg/100 cm²) = [(W₁ - W₀) × 100] / A
其中:
W₀ = 空皿重量 (g)
W₁ = 皿+残渣重量 (g)
A = 样品接触面积 (cm²)
3.3 合格判定标准

限值:≤ 30 mg/100 cm²

注意:若产品接触多种食品类型(如水性、酸性、油性),需分别测试三种模拟液,任一项目超标即视为不合格。

硅胶6

四、常见不合格原因及案例分析4.1 典型不合格原因
原因类别具体表现
原料控制不严使用工业级三聚氰胺或甲醛,杂质含量高
固化工艺不足成型温度或时间不足,导致交联度低,残留单体多
添加剂滥用为降低成本添加非食品级填料(如滑石粉、碳酸钙)或润滑剂
表面处理不当未进行充分后固化或表面涂层易脱落
样品预处理错误测试前未按标准清洗或老化,影响结果真实性
4.2 实际案例

案例1:某中国出口商一批三聚氰胺仿瓷碗在日本海关被扣留。经检测,4%乙酸蒸发残渣达48 mg/100 cm²。调查发现,工厂为缩短生产周期,将固化时间从标准的90分钟减至45分钟,导致树脂交联不完全。

案例2:另一批儿童餐具虽通过水浸泡测试,但在4%乙酸测试中超标(35 mg/100 cm²)。原因是使用了含有机硅润滑剂的脱模剂,该物质在酸性条件下更易溶出。

五、采购合规策略与供应商管理

作为贸易公司采购人员,必须建立系统化的供应商审核与产品验证机制:

5.1 供应商准入要求

必须具备ISO 22000或FSSC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拥有日本JFSL 370号告示相关产品的成功出口记录;

能提供每批次原材料的食品级声明(Food Grade Declaration);

具备内部实验室或合作第三方检测能力。

5.2 采购合同技术条款建议

在采购合同中明确以下内容:

材质必须为食品级三聚氰胺甲醛树脂(禁止使用脲醛树脂,因其更易释放甲醛);

所有产品须通过JFSL 370规定的三项蒸发残渣测试;

提供由日本认可实验室(如某国际检测机构日本分部、Intertek Japan、BOKEN等)出具的新检测报告(有效期通常为1年);

若因材料不符导致退货、罚款或召回,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5.3 出货前验证流程

建议建立“双检机制”:

工厂自检:供应商提供每批次的内部测试报告;

第三方抽检:委托中国本地具备JFSL 370测试资质的实验室(如CTI、某国际检测机构中国实验室、TÜV、BV等)进行4%乙酸蒸发残渣复测。

六、检测机构与认证资源推荐6.1 日本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部分)
机构名称是否在日本有实验室备注
某国际检测机构日本分部全球网络,支持中日双语报告
Intertek Japan提供JFSL全套FCM测试
BOKEN Quality Evaluation Institute日本本土机构
Japan Food Research Laboratories (JFRL)政府关联实验室,公信力高
6.2 中国具备JFSL 370测试能力的实验室
机构地点资质
华测检测(CTI)深圳、上海CNAS, CMA,可出具符合JFSL要求报告
某国际检测机构中国实验室多地全球统一标准
莱茵TÜV广州、苏州支持食品接触材料专项测试
必维(BV)宁波、天津提供日本市场合规咨询

注:以上“某国际检测机构”指代原提及的全球性第三方检测服务商,其在日本与中国均设有符合ISO/IEC 17025标准的实验室,具备日本厚生劳动省认可的食品接触材料测试资质。

七、附录:含甲醛合成树脂产品合规检测项目汇总表
序号材质类型模拟液测试条件限值检测标准依据
1三聚氰胺甲醛树脂60℃, 30min≤30 mg/100cm²JFSL 370
2三聚氰胺甲醛树脂4%乙酸60℃, 30min≤30 mg/100cm²JFSL 370
3三聚氰胺甲醛树脂正庚烷25℃, 30min≤30 mg/100cm²JFSL 370
4脲醛树脂60℃, 30min≤30 mg/100cm²JFSL 370(但一般不推荐用于食品接触)
5脲醛树脂4%乙酸60℃, 30min≤30 mg/100cm²JFSL 370
6酚醛树脂4%乙酸60℃, 30min≤30 mg/100cm²JFSL 370(较少用于直接接触食品)

注:法规未明文禁止脲醛树脂用于食品接触,但因其甲醛释放风险高,日本市场普遍拒绝接受。建议采购时优先选择三聚氰胺甲醛树脂,并确保其为食品级专用牌号(如MELURAN® H2000、Luwipal® D28等)。

面对日本市场对食品接触材料日益严苛的监管环境,中国贸易公司不能仅依赖供应商口头承诺或形式发票上的“食品级”标注。必须深入理解《食品卫生法370号告示》的技术内涵,特别是针对含甲醛合成树脂在4%乙酸条件下的蒸发残渣限值,建立从原料审核、生产过程监督到出货前验证的全链条合规体系。

唯有如此,才能有效规避产品被拒收、召回甚至品牌声誉受损的风险,真正实现安全、稳定、可持续的对日出口业务。在食品安全无小事的今天,合规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鲜膜2


所属分类:中国检测网 / 检测认证
关于中科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15年09月16日
法定代表人钟贵艳
注册资本50
主营产品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有害物质检测,电池相关检测,环境安全检测,电子电器产品和材料可靠性,商城质检,环境检测、金属材料分析,纺织品、鞋类、皮革检测,玩具产品检测,建材与轻工产品检测,食品、药品、化妆品
经营范围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机械产品、玩具、服装、厨卫用品、工业用品、办公用品、建筑材料、农产品、安防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简介中科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英文"zhongketechnicalservices(shenzhen)co.,ltd",简称"cst")是一家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与国际、国内各行业众多知名大型企业,长期保持着友好合作关系,为合作伙伴提供全面的检测技术服务,并深入参与产品研发过程,承担重要研发检测及数据分析工作,检 ...
公司新闻
我们的其他产品
相关产品分类
深圳检测认证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中科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自行发布,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