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全球食品接触材料(Food Contact Materials, FCMs)监管日趋严格,出口型企业尤其是面向日本市场的中国贸易公司,在采购环节必须高度重视目标市场的法规要求。日本作为对食品安全高度敏感的国家,其《食品卫生法》(Food Sanitation Law)及其附属法规对进口食品接触材料设定了极为严苛的技术门槛。其中,《食品卫生法施行规则》所引用的“厚生劳动省告示第370号”(简称“日本食品卫生法370号告示”或“JFSL 370”)是判定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是否合规的核心依据。
本文聚焦于一类在食品包装、餐具及厨房用品中广泛应用但又存在较高合规风险的材料——含甲醛的合成树脂(Synthetic Resins Made from Formaldehyde),重点围绕其在日本市场销售所必须满足的蒸发残渣-4%乙酸(Evaporation Residue - 4% Acetic Acid)检测项目,系统阐述该类材料的法规背景、技术要求、测试方法、常见问题及采购策略,旨在为中国贸易公司提供一套可落地的合规采购操作指南。
一、含甲醛合成树脂概述及其在食品接触材料中的应用1.1 材料定义与化学特性含甲醛的合成树脂是一类以甲醛为主要原料,通过缩聚反应与其他化合物(如尿素、三聚氰胺、苯酚等)合成的热固性高分子材料。主要包括:
脲醛树脂(Urea-formaldehyde, UF)
三聚氰胺甲醛树脂(Melamine-formaldehyde, MF)
酚醛树脂(Phenol-formaldehyde, PF)
这类树脂具有优异的硬度、耐热性、电绝缘性和成型性能,广泛用于制造餐具(如仿瓷碗盘)、厨房用具手柄、电器外壳、食品包装内衬等。
1.2 食品接触用途中的合规风险性能优越,但含甲醛树脂在食品接触场景下面临两大核心风险:
未反应单体残留:生产过程中若固化不完全,可能残留游离甲醛;
低分子量聚合物迁移:在酸性、高温或长时间接触条件下,小分子物质可能迁移到食品中。
正因如此,日本《食品卫生法370号告示》对这类材料设置了严格的限量要求,尤其针对模拟酸性食品环境的4%乙酸溶液下的蒸发残渣指标。
二、日本《食品卫生法370号告示》法规框架解析2.1 法规地位与适用范围《食品卫生法370号告示》全称为《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Specifications and Standards for Foods, Food Additives, etc.),由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发布,是日本食品接触材料强制性技术法规。所有在日本市场销售的食品容器、包装、器具等,若材质属于该告示所列范围,必须满足相应检测限值。
2.2 含甲醛合成树脂的特定条款根据370号告示附件“合成树脂材料的使用标准”,第5项明确规定:
“以甲醛为原料制成的合成树脂(包括三聚氰胺树脂、脲醛树脂等),用于食品容器或包装时,其在以下条件下的蒸发残渣不得超过30 mg/100 cm²:
水(60℃, 30分钟)
4%乙酸(60℃, 30分钟)
正庚烷(25℃, 30分钟)”
其中,4%乙酸条件模拟的是酸性食品(如醋、果汁、番茄酱等)的接触环境,是评估材料在酸性条件下稳定性的关键指标。
三、蒸发残渣-4%乙酸检测详解3.1 检测原理蒸发残渣(Evaporation Residue)是指食品接触材料在特定模拟液中浸泡后,将浸泡液蒸干所残留的非挥发性物质总量。该指标反映材料中可迁移至食品的低分子量添加剂、未聚合单体、催化剂残留等物质的总和。
在4%乙酸条件下进行测试,可有效评估材料在酸性环境下的稳定性,尤其适用于检测含甲醛树脂中可能析出的甲醛、甲酸、低聚物等。
3.2 测试方法(依据JIS Z 2801或MHLW指定方法)| 项目 | 参数 |
|---|---|
| 模拟液 | 4% (v/v) 乙酸水溶液 |
| 温度 | 60 ± 2℃ |
| 时间 | 30 分钟 |
| 接触面积 | 通常为100 cm²(若样品为制品,按实际接触面积换算) |
| 蒸发条件 | 将浸泡液转移至已恒重的蒸发皿中,在水浴上蒸干,再于105℃干燥至恒重 |
| 计算公式 | 蒸发残渣 (mg/100 cm²) = [(W₁ - W₀) × 100] / A 其中: W₀ = 空皿重量 (g) W₁ = 皿+残渣重量 (g) A = 样品接触面积 (cm²) |
限值:≤ 30 mg/100 cm²
注意:若产品接触多种食品类型(如水性、酸性、油性),需分别测试三种模拟液,任一项目超标即视为不合格。

| 原因类别 | 具体表现 |
|---|---|
| 原料控制不严 | 使用工业级三聚氰胺或甲醛,杂质含量高 |
| 固化工艺不足 | 成型温度或时间不足,导致交联度低,残留单体多 |
| 添加剂滥用 | 为降低成本添加非食品级填料(如滑石粉、碳酸钙)或润滑剂 |
| 表面处理不当 | 未进行充分后固化或表面涂层易脱落 |
| 样品预处理错误 | 测试前未按标准清洗或老化,影响结果真实性 |
案例1:某中国出口商一批三聚氰胺仿瓷碗在日本海关被扣留。经检测,4%乙酸蒸发残渣达48 mg/100 cm²。调查发现,工厂为缩短生产周期,将固化时间从标准的90分钟减至45分钟,导致树脂交联不完全。
案例2:另一批儿童餐具虽通过水浸泡测试,但在4%乙酸测试中超标(35 mg/100 cm²)。原因是使用了含有机硅润滑剂的脱模剂,该物质在酸性条件下更易溶出。
五、采购合规策略与供应商管理作为贸易公司采购人员,必须建立系统化的供应商审核与产品验证机制:
5.1 供应商准入要求必须具备ISO 22000或FSSC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拥有日本JFSL 370号告示相关产品的成功出口记录;
能提供每批次原材料的食品级声明(Food Grade Declaration);
具备内部实验室或合作第三方检测能力。
5.2 采购合同技术条款建议在采购合同中明确以下内容:
材质必须为食品级三聚氰胺甲醛树脂(禁止使用脲醛树脂,因其更易释放甲醛);
所有产品须通过JFSL 370规定的三项蒸发残渣测试;
提供由日本认可实验室(如某国际检测机构日本分部、Intertek Japan、BOKEN等)出具的新检测报告(有效期通常为1年);
若因材料不符导致退货、罚款或召回,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5.3 出货前验证流程建议建立“双检机制”:
工厂自检:供应商提供每批次的内部测试报告;
第三方抽检:委托中国本地具备JFSL 370测试资质的实验室(如CTI、某国际检测机构中国实验室、TÜV、BV等)进行4%乙酸蒸发残渣复测。
六、检测机构与认证资源推荐6.1 日本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部分)| 机构名称 | 是否在日本有实验室 | 备注 |
|---|---|---|
| 某国际检测机构日本分部 | 是 | 全球网络,支持中日双语报告 |
| Intertek Japan | 是 | 提供JFSL全套FCM测试 |
| BOKEN Quality Evaluation Institute | 是 | 日本本土机构 |
| Japan Food Research Laboratories (JFRL) | 是 | 政府关联实验室,公信力高 |
| 机构 | 地点 | 资质 |
|---|---|---|
| 华测检测(CTI) | 深圳、上海 | CNAS, CMA,可出具符合JFSL要求报告 |
| 某国际检测机构中国实验室 | 多地 | 全球统一标准 |
| 莱茵TÜV | 广州、苏州 | 支持食品接触材料专项测试 |
| 必维(BV) | 宁波、天津 | 提供日本市场合规咨询 |
注:以上“某国际检测机构”指代原提及的全球性第三方检测服务商,其在日本与中国均设有符合ISO/IEC 17025标准的实验室,具备日本厚生劳动省认可的食品接触材料测试资质。
七、附录:含甲醛合成树脂产品合规检测项目汇总表| 序号 | 材质类型 | 模拟液 | 测试条件 | 限值 | 检测标准依据 |
|---|---|---|---|---|---|
| 1 | 三聚氰胺甲醛树脂 | 水 | 60℃, 30min | ≤30 mg/100cm² | JFSL 370 |
| 2 | 三聚氰胺甲醛树脂 | 4%乙酸 | 60℃, 30min | ≤30 mg/100cm² | JFSL 370 |
| 3 | 三聚氰胺甲醛树脂 | 正庚烷 | 25℃, 30min | ≤30 mg/100cm² | JFSL 370 |
| 4 | 脲醛树脂 | 水 | 60℃, 30min | ≤30 mg/100cm² | JFSL 370(但一般不推荐用于食品接触) |
| 5 | 脲醛树脂 | 4%乙酸 | 60℃, 30min | ≤30 mg/100cm² | JFSL 370 |
| 6 | 酚醛树脂 | 4%乙酸 | 60℃, 30min | ≤30 mg/100cm² | JFSL 370(较少用于直接接触食品) |
注:法规未明文禁止脲醛树脂用于食品接触,但因其甲醛释放风险高,日本市场普遍拒绝接受。建议采购时优先选择三聚氰胺甲醛树脂,并确保其为食品级专用牌号(如MELURAN® H2000、Luwipal® D28等)。
面对日本市场对食品接触材料日益严苛的监管环境,中国贸易公司不能仅依赖供应商口头承诺或形式发票上的“食品级”标注。必须深入理解《食品卫生法370号告示》的技术内涵,特别是针对含甲醛合成树脂在4%乙酸条件下的蒸发残渣限值,建立从原料审核、生产过程监督到出货前验证的全链条合规体系。
唯有如此,才能有效规避产品被拒收、召回甚至品牌声誉受损的风险,真正实现安全、稳定、可持续的对日出口业务。在食品安全无小事的今天,合规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 成立日期 | 2015年09月16日 | ||
| 法定代表人 | 钟贵艳 | ||
| 注册资本 | 50 | ||
| 主营产品 | 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有害物质检测,电池相关检测,环境安全检测,电子电器产品和材料可靠性,商城质检,环境检测、金属材料分析,纺织品、鞋类、皮革检测,玩具产品检测,建材与轻工产品检测,食品、药品、化妆品 | ||
| 经营范围 | 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机械产品、玩具、服装、厨卫用品、工业用品、办公用品、建筑材料、农产品、安防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 公司简介 | 中科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英文"zhongketechnicalservices(shenzhen)co.,ltd",简称"cst")是一家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与国际、国内各行业众多知名大型企业,长期保持着友好合作关系,为合作伙伴提供全面的检测技术服务,并深入参与产品研发过程,承担重要研发检测及数据分析工作,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