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规风控负责人须通过以下任一方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并申请注册;
通过《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科目考试,符合专业人才认定条件(如持有证券、期货、银行等金融相关资格,或为香港、台湾及境外认可的专业人才),并申请注册从业资格。
须具备3年以上符合要求的从业经验(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近5年内不得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相冲突的业务。
原则上不应对外兼职,若确需兼职应具备合理性,且不得违反相关禁止性规定(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不得存在重大失信记录等禁止性情形(具体内容详见第四部分)。
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具备3年以上投资相关的法律、会计、审计、监察、稽核,或资产管理行业合规、风控、监管及自律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
符合要求的工作经验包括以下任一情形:
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及相关资产管理子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投资相关的合规管理、风险控制、监察稽核或法律事务等工作;
在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合规风控、监察稽核、法律事务等相关工作,且该管理人应运作正常、合规稳健,其任职期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基金、期货相关的法律或审计工作;或在上市公司从事投资相关的法律事务、财务管理等工作;
在金融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从事金融监管工作,或在资产管理行业自律组织从事自律管理工作;
中国证监会或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实操提示: 协会注重工作经历的连续性,建议提供近期连贯的工作履历。若经历存在长期断档,可能被协会问询。
私募管理人的管理人员应确保有充分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对外兼职须具有合理性,且不得存在以下禁止性情形:
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担任同一管理人的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等职务;
不得在非关联私募管理人、冲突业务机构等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兼职,或担任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
不得从事投资管理业务,不得兼任与合规风控职责相冲突的职务;
原则上不得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多家私募管理人的情形,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属于兼职的情形包括:
在非营利性机构(如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任职;
在其他企业担任董事、监事;
在所管理的私募基金中任职;
协会认可的其他情况。
相较以往“不得兼职”的严格规定,新规允许“合理兼职”,但范围仍有限,通常关联机构或同一实控体系内。为稳妥起见,建议合规风控负责人尽量不对外兼职。
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存在以下诚信瑕疵情形:
因贪污贿赂、渎职、侵犯财产罪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
Zui近3年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尚未届满;
近3年被中国证监会或协会采取严重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列入黑名单,或被撤销/取消基金从业资格;
对任职企业破产或违法吊销执照负有个人责任,未逾5年;
被金融、法律、审计等机构开除或吊销资格,未逾5年;
因违背职业道德或重大违法违规引发严重社会负面影响且尚未消除;
对所在企业重大违规或风险负有主责未逾3年;
因相关违规被终止备案的管理人相关责任人员,未逾3年;
存在债务纠纷未清偿、被列为严重失信人或失信被执行人;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规定的禁止情形。
合规风控负责人发生变更,应于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办理变更手续。
若合规风控负责人因重大违法违规被处罚、处分或立案调查,管理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告。
合规风控负责人须持续符合任职要求;
在首只私募基金完成备案前,不得更换合规风控负责人;
合规风控负责人离职后,管理人须及时安排符合条件人员代行职责,并在6个月内聘任正式人员,确保岗位不长期空缺,不影响公司治理与业务运作。
腾博国际服务内容简介:
管理人服务:
私募公司注册、管理人登记备案、信息更新、自查整改、会员申请、投顾资格申请、重大事项变更。
产品基金服务:
交易结构设计、募集托管对接、备案报送、季报/年报/审计报告报送。
系统维护服务:
资产管理、信息披露、从业人员、远程培训等协会系统维护。
其他相关服务:
CRS申报年度服务、基金从业考试辅导、协会新规解读与方案咨询。
说明: 以上梳理基于现行监管规定及实操要求,具体执行请以Zui新法规及协会指引为准。建议私募管理人在聘请或变更合规风控负责人时,结合自身情况审慎评估并按要求履行手续。
| 成立日期 | 2005年08月19日 | ||
| 法定代表人 | 朱连根 | ||
| 注册资本 | 10210 | ||
| 主营产品 | 粤港车牌办理,私募基金备案/跨境身份/ODI | ||
| 经营范围 | 智慧云商平台及系统的技术开发;互联网商务服务系统的技术开发;资源共享系统的技术开发;跨境商贸平台系统的技术开发;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运营管理外包服务、企业登记代理、记账代理、知识产权代理(不含专利代理)、财务咨询、税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供应链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互联网技术研发;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以合法形式对信用卡透支及信贷逾期户提供电话通知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管理技术支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征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开展企业信用评估、咨询服务。 | ||
| 公司简介 | 腾博国际整合本土的资源优势,遵循专业的态度与卓越的服务准则,致力于为本土企业与政府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凭借对中国经济发展方向独到的理解与战略策划实践,获得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首批“前海优秀招商合伙人”等荣誉称号,并继续耕耘在广东自贸区,为全球的企业提供改造咨询、产业进驻、产业升级、优势资源对接、引导产业、金融牌照申请、资质审批、会计与审计、境外公司服务、环球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