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或者增资时,对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的知识产权资产进行的评估;
2、其他非公司法人类型企业所涉及的以知识产权资产出资的资产评估;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的事项。
对重组、改制企业的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评估时,应当关注的内容通常包括:
/1、资产的权利人与出资人是否一致;
/2、出资人的经济行为是否需经有权机构批准,并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3、设定他项权利的资产是否与其相对应的负债分离;
/4、企业重组、改制方案以及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意见书等。
评估知识产权资产时,应当结合出资目的实现后评估对象合理的生产规模、市场份额、技术及管理水平等因素,综合判断未来收益预测的合理性。
对以包含知识产权的资产负债组合出资的,应当依据同口径的可靠财务数据,分别选用适当的评估方法对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进行评估,以资产组合方式列示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