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在广东省办理核准手续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3年内(含申办当年)纳税累计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以申请1个(不予增办)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香港商务车辆指标。
2、已申办其他口岸的不受限制,可以提出申请。
(二)办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驾驶人《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且多次往返商务签注备案公司必须与申请公司一致。
(三)办事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包括指标排期轮候时间。
(四)办事流程
内地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出入香港商务车
指标新办流程图
网 上 申 请
登陆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务服务网(jj.gdga.gov.cn)的网上办事大厅,填写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以短信通知申请人
现 场 办 理
企业法人或商户股东携身份证件(如有委托,请提交广东省内公证处文件)凭短信通知的时间前来交管局办证大厅拍照确认递交资料原件,受理、选号、打印受理回执;选择是否邮寄领证
缴 费 领 证
申请人凭受理回执,按回执上的取证日期到交管局办证大厅缴费、领取《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批文卡)
申领香港号牌及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
凭批文卡到香港运输署指定地点办理验车、领取香港号牌、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
补录香港号牌
凭香港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和批文卡到交管局办证厅补录香港号牌
(本环节可选择邮寄方式办理)
相关部门备案
申请人携带批文卡前往深圳皇岗海关、边检、检验检疫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