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机起动前的检查方法:
1、新的或长期停用的电机,使用前应检查绕组间和绕组对地绝缘电阻。通常对500V以下的电机用500V绝缘电阻表;对500-1000V的电机用1000V绝缘电阻表;对1000V以上的电机用2500V绝缘电阻表。绝缘电阻每千伏工作电压不得小于1MΩ,并应在电机冷却状态下测量。
2、检查电机的外表有无裂纹,各紧固螺钉及零件是否齐全,电机的固定情况是否良好。
3、检查电机传动机构的工作是否可靠。
4、根据铭牌所示数据,如电压、功率、频率、联结、转速等与电源、负载比较是否相符。
5、检查电机的通风情况及轴承润滑情况是否正常。
6、扳动电机转轴,检查转子能否自由转动,转动时有无杂声。
7、检查电机的电刷装配情况及举刷机构是否灵活,举刷手柄的位置是否正确。
8、检查电机接地装置是否可靠。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进境的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于标注能效标识及备案: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或者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的自用物品;
(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大陆官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自用物品;
(三)入境人员随身从境外带入境内的自用物品;
(四)外国政府援助、赠送的物品;5
(五)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六)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
(七)直接为Zui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
(八)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和部件(不包含办公用品)。
能效标识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备案。
授权机构应当对生产者和进口商使用的能效标识及产品能效检测报告进行核验。
授权机构应当自收到完整备案材料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能效标识的备案工作,并于备案完成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公告备案的能效标识样本。能效标识备案不收取费用。
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对其标注的能效标识及相关息的准确性负责。
销售者(含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能效标识,不得销售应当标注而未标注能效标识的产品。
第三方交易平台(场所)经营者对通过平台(场所)销售的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应当建立能效标识检查监控制度,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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