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及使用指南,旨在使组织能够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条件以预防与工作相关的伤害和健康损害,主动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这包括考虑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并制定和实施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
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提高职业健康安全,消除或尽可能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包括体系缺陷),利用职业健康安全机遇,应对与组织活动相关的职业健 康安全体系不符合;
持续改进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和目标的实现程度;
确保组织自身符合其所阐明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证实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occupational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ntsystem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OH&S management system
用于实现职业健康安全方针(3.15) 的管理体系(3.10)或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注 1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是预防员工(3.3)的伤害和健康损害(3.18), 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场所
(3.4)。
注 2 : 术语“职业健康安全" (OH&S)和“职业安全健康" (OSH) 含义相同.
1.负荷超限(体力负荷超限、听力负荷超限、视力负荷超限、其他负荷超限)。
2.健康状况异常。
3.从事禁忌作业。
4.心理异常(情绪异常、冒险心理、过度紧张、其他心理异常)。
5.辨识功能缺陷(感知延迟、辨识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