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8日,欧盟公布新一版RoHS指令(2011/65/EU,RoHS2.0),并于2013年1月3日取代了原先的2002/95/EC(RoHS1.0)。欧盟委员对ROHS指令(EU)2015/863对2011/65/EU(ROHS2.0)进行修订,将4种邻苯二甲酸酯列入到限制物质清单中。该修订指令自2019年7月22日起正式实施,要求所有在欧盟内销售的电子电气产品不得超过10项限制物质的限量要求。
一、rohs指令管控的十项有害物质如下
原6项: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
RoHS 2.0新增四项:
1、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用作PVC的增塑剂,可用作DBP的代用品,还可用做纤维素树脂、乙烯基树脂、丁腈橡胶和氯丁橡胶的增塑剂。
2、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主要用作PVC增塑剂,PVC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用作绝缘体如电缆和电线。少量DEHP用于其他非聚合物用途,如电子产品的陶瓷或电容器的电解液。
3、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主要与其他增塑剂配合用于PVC部件中如电缆、插座、管材、减震器,还用于一些非聚合物中如油漆、胶粘剂、密封剂和印刷油墨。
4、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主要在PVC地板中用作增塑剂,在电子电气设备中可能存在于合成皮革、纺织涂层、PVC材料、印刷油墨、密封剂和胶粘剂中。
二、rohs指令管控的十项有害物质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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