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是土木工程和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的统称。可分为结构材料、装饰材料和某些专用材料。结构材料包括木材、竹材、石材、水泥、混凝土、金属、砖瓦、陶瓷、玻璃、工程塑料、复合材料等等。随着国内基建的发展,国人的创造力得到了充分的发挥,而这也带动了建筑材料的发展,建筑材料出口欧盟需要办理CE认证,即CPR认证。
建筑指令的编号为305/2011/EU(CPR),它不仅保证了建材本身对人对物的安全性,还规范了建材的健康、使用寿命、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经济因素和其他公共利益方面的重要因素。CPR认证对于建筑材料本身的要求也是很严格,具体要求如下:
一、机械阻力及稳定性
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使其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可能承受的载荷不会导致下列事故的发生:
1.工程整体或部分倒塌;
2.变形严重到不允许的程度;
3.承载结构严重变形,引起工程其他部分或装置或安装的设备遭到损坏;
4.事故造成的损坏与初衷不相称。
二、防火安全
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在突发火灾时:
1.使结构承载能力维持一段特定的时间;
2.使工程范围内火、烟的产生与蔓延受到限制;
3.使火势向临近建筑工程的蔓延受到限制;
4.使人员能逃离该工程或以其他方式得到营救;
5.使救援人员的安全得到考虑。
三、卫生、健康与环境
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保证其不对工程范围内的人员或邻里的卫生和健康构成威胁,尤其不能发生下列情况:
1.释放有毒气体;
2.空气中出现有害微粒或气体;
3.释放有害辐射;
4.对土壤或水造成污染和毒化;
5.对废水、烟、废物或废液清除不当;
6.工程各部分或其内表面出现潮湿。
四、使用安全
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不得造成操作或使用过程中出现诸如滑移、跌落、碰撞、烧伤、触电、爆炸受伤等不能接受的事故危险。
五、噪音防护
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使工程范围内的人员及附近居民能觉察出来的噪音控制在低水平,使他们的健康不受威胁并能让他们在令人满意的环境中睡眠、休息及工作。
六、节能及保温
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及人员情况,建筑工程及其供暖、制冷、通风装置必须在设计和施工上保证使用尽可能少的所需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