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年检通知
社会组织未按期申报年检将被处以警告处分,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将会被撤销。对逾期不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不参加年度检查的基金会,各级登记管理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019年2月15日,民政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基金会2018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18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于2019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18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还应当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须按《基金会管理条例》要求报送2018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并接受年度检查。
大数据告诉你
根据全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统收录的数据,截至2019年1月,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社会组织81万个,认定慈善组织5289个(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1454个)。
一方面,社会组织数量庞大,登记管理机关人手不足是个大问题;另一方面,申报时间短,涉及的方面比较精细,对社会组织来说应对年检也是不小的负担。相较而言,如何能一次性通过审核就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更好地协助各社会组织顺利推进2019年度年检年报填报工作,我们出了社会组织年检年报预审过程中发现的导致年检预审难以一次性通过的常见问题,以供参考。
关于【基金会年检】的常见问题提示
年检年报报告书
1. 问:登记证号和统一信用代码是一样的吗?
答:登记证号为7位、统一代码为18位(三证合一后法人证书上只印有统一代码),请注意与证书核对,确保填写准确。
2. 问:如何填写基金会工作人员及专职工作人员的数量?
答:基金会专职工作人员应小于或者等于工作人员的数量。
3. 问:基金会召开理事会的次数有要求吗?
答:成立一年及以上的基金会理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4. 问:基金会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及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重大公益项目大额支付对象相关的表格如何填写?
答:业务活动开展情况、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重大公益项目大额支付对象表和专项信息审计报告中的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重大公益项目大额支付对象表中涉及同一个项目的,其项目名称、收入和支出金额均应一致;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应包含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中所列示的项目,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应包含重大公益项目大额支付对象中所列示的项目。
5. 问:什么是基金会的关联方?
答:基金会的关联方包括发起人、主要捐赠人、基金会理事主要来源单位、基金会投资的被投资方、其他与基金会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关系的个人或组织。
6. 问:应付款项中,项目名称如何填写?
答:项目名称列应填具体费用名和支付对象两个要素。
7. 问:监事意见的填写是否有要求?
答:监事意见应从基金会运营、开展活动、财务情况等方面进行说明。
年度工作报告
1. 问:关于本届基金会进行换届时间和按《章程》规定下一届换届时间怎样填写?
答:本届理事会进行换届时间应为过去时间非将来时间,本届换届时间应与下届换届时间间隔一个届期。
2. 问:填写开展活动情况需要注意什么?
答:每年基金会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至少一项,如开展业务活动少于一项或开展业务活动成本为“0”需在其他需要说明情况中说明原因,请注意成本需要与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中涉及内容一致。
3. 问:专项活动是哪些活动?
答:专项活动指的是津冀协同发展、对口援建、扶贫、助力冬奥会四项活动,如无则不用填写。
审计报告
1. 问:基金会审计报告初稿应包含哪些内容?
答:审计报告包含三份: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业务活动表)、财报附注、专项信息审计报告,三者可以分开单独文件也可以一份文件包含三者所有内容,初稿不需要盖章(初审过程中经常会遇到需要修改审计报告的地方),待初审通过后再通知事务所出具带有审计单位签章的终版审计报告。
2. 问:基金会年报年检年报初审时,审计报告是直接提交至年检年报系统吗?
答:基金会年报年检年报初审需提交至慈善中国信息平台,之后上交纸质版至民政局基金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