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提供了根本遵循。
进仓货物管理
1. 允许进仓货物
(1)加工贸易进口货物;(2)转口货物;(3)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4)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5)外商暂存货物;(6)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7)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保税仓库应当按照海关批准的存放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开展保税仓储业务。
2. 禁止进仓货物
(1)不得存放国家禁止进境货物;(2)不得存放未经批准的影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或健康、公共道德或秩序的国家限制进境货物;(3)其他不得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
3. 货物进仓办理流程
保税仓储货物入库时,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持有关单证向海关办理货物报关入库手续,海关根据核定的保税仓库存放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对报关入库货物的品种、数量、金额进行审核,并对入库货物进行核注登记。
入库货物的进境口岸不在保税仓库主管海关的,经海关批准,按照海关转关的规定或者在口岸海关办理相关手续。